本期访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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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11月下旬,民宗局领导将接受48365365备用网站专访,谈公民民族成分登记管理相关政策解读,并与网民在线交流。欢迎网民积极参与,在线提问时间截止到11月下旬。

时 间: 2017年11月29日

嘉 宾: 民宗局吴聪龙局长

主 题: 公民民族成分登记管理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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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
  各位网友大家好,这里是集美区政府官方网站在线访谈节目。今天,我们邀请到区民族与宗教事务局局长吴聪龙先生做客政府网,围绕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公安部联合发布的《中国公民民族成份登记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与网友做在线交流。吴局长您好。[11-29 16:30:00]
[吴聪龙局长]
  主持人好,各位网友大家好。[11-29 16:31:00]
[主持人]
  首先请您介绍一下,公民申请变更民族成份的条件有哪些,谢谢。[11-29 16:32:00]
[吴聪龙局长]
  好的,公民申请民族成分变更需要满足以下几个条件:第一是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申请变更其民族成份一次:一是父母婚姻关系发生变化,其民族成份与直接抚养的一方不同的;二是父母婚姻关系发生变化,其民族成份与继父(母)的民族成份不同的;三是其民族成份与养父(母)的民族成份不同的。第二是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在其年满十八周岁之日起的两年内,可以依据其父或者其母的民族成份申请变更一次。第三是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变更民族成份,应当由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第四是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申请变更民族成份,由其本人提出申请。
  [11-29 16:33:00]
[主持人]
  那么我们在申请变更民族成份过程中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11-29 16:36:00]
[吴聪龙局长]
  这个要分两种情况,我们依照实际情况不同,收取材料的会有所不同。第一类是未满十八周岁公民申请变更民族成份,需提交以下证明材料:一是书面申请书。根据生父(母)的民族成份提出变更申请的,书面申请书应当由直接抚养的一方签署;根据养父(母)的民族成份提出变更申请的,书面申请书应当由公民养父母共同签署;根据继父(母)的民族成份提出变更申请的,书面申请书应当由与公民共同生活的生父(母)与继母(父)共同签署。申请之日公民已年满十六周岁的,申请人应当征求公民本人的意见。二是公民本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公民的养(继)父(母)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三是依据生父(母)的民族成份申请变更的,需提供离婚证明;依据继父(母)的民族成份申请变更的,需提供生父(母)与继母(父)的婚姻关系证明;依据养父(母)的民族成份申请变更的,需提供收养证明。四是如居民户口簿不能体现父母子女关系的,需提供公民户籍所在地的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父母子女关系证明。五是其他相关证明材料。[11-29 16:37:00]
[主持人]
  那么十八岁以上的公民需要提交哪些材料呢?[11-29 16:38:00]
[吴聪龙局长]
  第二类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申请变更民族成份,需提交以下证明材料:一是由本人提交的书面申请书;二是公民本人及其父母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三是如居民户口簿不能体现公民与父母子女关系的,需要提供公民户籍所在地的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父母子女关系证明;四是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11-29 16:39:00]
[主持人]
  那么变更民族成份的申请与审批程序有哪些?
  [11-29 16:42:00]
[吴聪龙局长]
  变更民族成分的审批程序需要多个部门相互协调配合,分为以下几个环节:一是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的区民族与宗教事务局提出申请,填写公民变更民族成份申请表(这个表格可在集美区政府网站“办事指南”下载);二是由区民族与宗教事务局对申请提出初审意见,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予以退回,并书面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对符合条件的申请,自受理之日起的十个工作日内提出初审意见,报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审批。对于十个工作日内不能提出初审意见的,经区民族与宗教事务局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个工作日。三是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应当在收到审批申请之日的十个工作日内,出具书面审批意见,并反馈给区民族与宗教事务局。四是区民族与宗教事务局应当在收到审批意见的十个工作日内,将审批意见告知申请人。审批同意的,并将审批意见、申请书及相关证明材料抄送区公安分局。申请人可携带相关文书与其他更改户籍主项所需材料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办理公民民族成份变更登记。五是区公安部门应当依据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审批同意的意见,严格按照《福建省公安机关户口管理规范》的规定,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办理公民民族成份变更登记。 [11-29 16:43:00]
[主持人]
  请您介绍一下,民族成份的确认及错报、误登的更正应注意哪些事项?[11-29 16:47:00]
[吴聪龙局长]
  一是公安部门在办理新增人口户口登记时,应当根据新增人口父母的民族成份,确认其民族成份。新增人口的父母民族成份不相同的,在父母双方提出申请,并共同签字确认后,予以确认登记。二是公民民族成份在户籍登记管理过程中被错报、误登的,由公安部门按《福建省公安机关户口管理规范》的规定予以更正。[11-29 16:48:00]
[主持人]
  感谢吴局长对政策法规的解释,那接下来是网友提问时间。首先是网友鹭岛故人提问,如果需要办理公民民族成分变更,需要在哪里提出申请?[11-29 16:50:00]
[吴聪龙局长]
  办事群众准备好相关材料后,可以到区行政服务中心综合窗口提出申请,区民宗局将在承诺时限内出具初审意见。[11-29 16:51:00]
[主持人]
  好的,接下来是网友樱桃小丸子提问,这一政策是否允许少数民族群众将民族成分变更为汉族?[11-29 16:52:00]
[吴聪龙局长]
  可以的,少数民族将民族成分变更为汉族同样是政策所允许的。[11-29 16:53:00]
[主持人]
  好的,感谢吴局长耐心的讲解,感谢网友的积极参与,我们今天的在线访谈就到这里告一段落,欢迎大家继续关注,再见。[11-29 16:5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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