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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性住房基本政策

时间:2018-02-20 阅读人数:

  社会保障性住房有关政策的解答

  (一)社会保障性住房有关政策

  1、   什么是社会保障性住房

  社会保障性住房是指政府提供优惠,限定户型、面积、租金标准和销售价格,向本市住房困难家庭,以出租或者出售的方式提供的,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社会保障性住房包括社会保障性租赁房(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保障性商品房。

  2、   我市多层次的住房保障供应体系主要面对哪些群体?

  一是面向覆盖面40%以下的低收入住房困难群体,提供社会保障性租赁房(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房,这部分群体根据国务院24号文件和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相关优惠政策;二是面向覆盖面40%以上的非低收入无住房家庭,提供保障性商品房,目前这部分群体的住房保障问题国家没有明确规定,我市根据实际情况予以适度保障,以家庭为单位,只要是无房户,具有厦门户籍就可以申请,这部分房源只售不租。

  3、   申请社会保障性住房对家庭成员有何要求?

  申请社会保障性住房实行家庭成员全名制。夫妻户籍均在本市的必须共同申请,未成年人必须与其法定监护人共同申请。由共同指定的一个成员作为申请人,其他参与申请的家庭成员作为共同申请人。单身年满35周岁可独立申请保障性商品房。

  4、   申请家庭配租、配售社会保障性住房有什么规定?

  社会保障性住房配房原则:

  1人户配一房型。

  2人户及夫妻带1子女家庭可配二房型。

  3人及以上户(不含夫妻带1子女家庭)可配租三房型。

  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原住房属于享受政府住房优惠政策的,应按规定退出;不属于享受政府住房优惠政策的,按以上配房原则下调一房型。申请人可申请下调房型。

  5、   申请社会保障性住房有没有时间限制?

  社会保障性住房作为政府的一项长期工作,常年可以申请。

  6、   申请社会保障性住房的其他要求

  社会保障性住房分配实行申请、审核、公示制度和轮候配售、配租制度。在同等条件下,孤寡、残疾等特殊困难的家庭享有优先分配权。

  社会保障性住房分配坚持“只能一套”的原则,符合社会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的家庭只能购买或承租一套社会保障性住房。

  7、   社会保障性住房的面积控制标准是多少

  社会保障性住房建设严格控制户型面积标准其中一房型面积45平方米左右,二房型面积60平方米左右,三房型面积70平方米左右。

  8、   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不在同一户籍所在地如何申请?

  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不在同一户籍所在地的,由申请人向其户籍所在地社区居委会提出申请。

  9、    哪些情形不能申请社会保障性住房?

  已租住、购买公有住房或购买原经济适用住房、统建解困房、解危安置房、落实侨房政策安置房、集资房,拆迁公有住房的安置房(含实行货币安置的)等享受政府住房优惠政策的家庭,原则上不能再申请社会保障性住房;申请社会保障性住房之前的5年内有购买或出售房产的、通过购买商品房取得本市户籍的、作为商品房委托代理人及通过投靠子女取得本市户籍的,不能再申请社会保障性住房。

  10、   原已享受过住房优惠政策的住房困难家庭如何申请社会保障性住房?

  符合社会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的家庭,可申请一套社会保障性住房,申请获得批准时原住房(或货币安置补偿金)必须退出,退出的住房由市国土房产局或市建设与管理局收回或收购。

  (来源: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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