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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子女落户

时间:2015-09-15 阅读人数:

1、《申请入户登记表》一式2份;
2、《收养登记证》原件及A4规格复印件1份;
3、收养人的户口簿原件及A4规格复印件1份;
4、收养人的身份证原件及A4规格复印件1份;
5、收养人的结婚证原件及A4规格复印件1份;
6、被收养人的户口簿原件及A4规格复印件1份;
7、被收养人的身份证原件及A4规格复印件1份(年满16周岁需提供)。
审批服务流程: 窗口受理收件→核准办理→发件。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收费依据和标准:    户口准迁证丢失补办每证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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