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定

文字: | |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机关政务公开的实施意见

阅读人数:

  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开发区管委会:

  为推进反腐败抓源头进程,扩大政务公开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根据省、市关于推行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部署和具体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根据中纪委五次全会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关于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的总体要求,围绕提高城市综合竞争力的目标,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加强民主监督,加强与人民群众的联系,促进依法行政,为厦门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二、工作目标

  总体目标是:使政务公开成为人民群众行使民主权利的重要途径,成为强化对权力监督制约的有效方法,成为积极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实际措施。要把群众最关心的问题、最需要了解的问题,以及与群众切身利益攸关、容易因“暗箱操作”引发腐败的问题,拿来公开。通过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来保证公开内容的真实、公正、可信。

  三、主要内容

  (一)对外公开的内容:只要是不涉及党和国家秘密、宜于公开的政务都要公开。

  1、市政府公开的主要内容是:市政府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出台的政策;市政府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发展战略、工作目标及完成情况;市政府事关全局的重大决策过程及出台的政策;市本级财政年度预决算及执行情况;上级政府或上级政府部门下拨的各种专项经费及分配使用情况;市政府确定投资建设的基础设施、公益事业有关情况;对企业及其它经济实体承包、租赁、拍卖等情况;工程项目招投标情况;政府采购情况;土地批租情况;规划审查情况;政府向社会承诺为群众办实事进展情况等。

  2、市政府职能部门公开的主要内容是:本单位的职能职责、政策规定、行政审批、行政管理、办事内容、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事标准、办事纪律、办事时限、办事结果、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审批时限、监督办法;执收执罚部门的收费、罚款标准和收缴情况;上级主管部门明确要求必须公开的其它事项。

  (二)对内部公开的内容:机关内部财务收支情况,如会议费、差旅费、接待费、办公电话费、车辆维护费等;入党、用工、提干、干部人事管理有关情况;机关干部职工福利待遇情况;机关维修改造情况;机关公务车费用情况;机关处级以上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从业情况及其它重要事项。

  各区政府及区直部门参照执行。

  四、采取形式

  (一)建立公开办事大厅。实行“一个窗口”对外、“一条龙”审批、“一站式”服务。

  (二)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介公布。

  (三)设立政务公开栏、政务公开网页、计算机信息平台、政府公告、咨询电话。

  (四)印制“办事指南”、“政务公开指南”,开展宣传活动等形式。

  (五)采取信息简报、召开会议、内部通报、下发文件等形式予以公开。

  (六)发征求意见信、组织听证会、专家咨询会。

  (七)公开招投标。

  (八)挂牌办公、挂牌上岗、挂牌收费。

  要把最基本的公开形式建立起来,以设立固定政务公开栏为主要形式,进一步拓宽公开渠道。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责任追究。各级政府和职能部门是政务公开的主体,政府及其部门一把手是政务公开的第一责任人,要确实承担起主抓的责任,要指定专门机构、专门人员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实施。对在推行政务公开工作过程中,工作不力或不称职的领导干部,给予通报批评,必要时予以效能告诫;对不认真实行政务公开,引发严重腐败问题,或严重影响社会安定稳定事件的,以及拒不推行政务公开制度或在政务公开工作中弄虚作假、欺骗群众、打击报复、侵犯群众民主权利等违纪行为的领导干部和直接责任人,要追究行政责任。

  (二)完善和规范政务公开五项制度。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质量的通知》(闽政〔2002〕23号)的要求,在全市各级政府机关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工作的责任制度、审议制度、评议制度、反馈制度、备案制度。第四季度要对五项制度的落实情况组织检查。

  (三)要普遍推行“点题公开”的做法。各级各单位要通过设立群众点题意见箱或联系电话,对群众要求公开的项目及时予以公开,把公开的主动权交给群众,真正落实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四)调整、规范政务公开的内容和上网信息。根据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调整的情况,调整充实政务公开的内容;补充和完善公开内容中不完整的部分;抓好市直职能部门、7个区和3个管委会网上政务公开信息的维护工作。

  (五)抓好乡镇政务公开。继续贯彻市委办、市府办关于转发《福建省推行乡镇政务公开暂行办法》的通知(厦委办发〔2001〕021号),紧密结合乡镇实际,充实政务公开的内容,健全乡镇政权机关内外监督制度,巩固成果,保持工作延续性。

  (六)加大督查力度。各级效能办要发挥督促检查的职能作用,按照五项制度的要求,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督导、检查,要通过实行跟踪督办、实地督办、专项督办的方式,加大督办检查的力度,对弄虚作假、被动应付、行动迟缓的要批评和督促,并追究领导责任,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经常组织新闻单位对政务公开实施情况进行跟踪采访,宣传推广好做法、好经验,揭露批评不良现象。要加大民主监督力度,充分听取社会各界对政务公开和政府工作评价意见,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工作。

                                                   二OO二年九月二十七日
 

[ 收藏 ][ 打印 ][ 关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