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套班子机关

区委办 区人大办
区政府办 区政协办
区纪委办、区监委办 信访局
档案局

区政府办

领导分工

  孙加庆(区政府党组成员、政府办主任):主持区政府办公室全面工作。主管机关党建、法制、外事侨务等工作。

  黄国栋(区政府办副主任、重点办主任):负责区重点办、征收办工作。分管土地房屋征收事务管理中心、土地储备中心。 

  陈卫平(区政府办副主任):文字综合、政务信息、电子政务、政府信息公开、地方志等工作。分管综合科、方志办、政务信息中心。

  薛树清(区政府办副主任):负责法制、督查、应急、为民办实事、信访、道安办等工作。分管督查科、法制科、应急中心。

  游中景(区政府办副主任):负责文秘、党建、外事侨务、档案、机要保密、接待、工会、精神文明等工作。分管文秘科、行政科、机要室。

职能配置

  主要职责:   

   (一)负责区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和重要活动安排,协助区政府领导同志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

  (二)协助区政府领导同志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区政府和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办理中央、国务院、省、市及各部、委、办、局发送区政府的公文;负责区政府文电运转、政务信息工作及机关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三)研究各镇(街道)和区政府各部门请示区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报区政府领导同志审批。

  (四)督促检查各镇(街道)和区政府各部门对区政府决定事项和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区政府领导同志指示的贯彻落实情况,及时向区政府领导同志报告;负责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和区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意见的协调督促、落实反馈工作,以及全国、省、市、区人大议案、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交办、督办工作。

  (五)根据区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组织协调区政府有关部门、上级驻集单位、驻军等关系,对相关事项提出处理意见,报区政府领导同志决定。

  (六)根据区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组织有关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为区政府领导同志科学决策服务。

  (七)负责区政府值班工作,及时向区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厅报告重要情况,负责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八)负责组织贯彻实施国家、省、市、区有关依法行政和政府法制建设的方针、政策及工作部署,指导、督促全区依法行政工作;提出推进依法行政和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措施和工作建议;承担区推进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九)负责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组织实施全区行政执法责任制等工作;组织开展全区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参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有关工作;办理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区长律师团等具体法律事务。

  (十)审查各部门报送区政府审议的规范性文件草案,承办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的报备工作,清理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对省、市发送征求意见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草案组织研究并提出建议。

  (十一)负责全区机关效能建设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和综合指导。

  (十二)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外事、侨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和社团开展涉外涉侨工作,负责指导各镇(街道)、各单位外事侨务工作。

  (十三)协助安排区领导同志的重要外事活动;负责本区对外结好工作;负责指导、开展对华侨华人、港澳同胞及其社团的联谊和服务工作。

  (十四)依法组织协调归侨侨眷和华侨华人在国内合法权益的维护工作,负责涉侨捐赠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开展对归侨侨眷的扶贫、救济工作。

  (十五)负责区直机关事务的管理、保障、服务工作;根据国家、省和市的有关方针、政策,结合我区实际,拟订区直机关事务工作的规定、办法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各镇(街道)机关事务改革和管理工作。

  (十六)负责对区直相关机关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清查、核实、统计及日常监管工作;负责区直房地产管理,拟订规章制度;负责区直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的统一管理;负责区直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车辆的编制与管理工作;负责区属单位礼品、礼金收缴管理和处置工作。

  (十七)负责区行政中心的行政管理,维护机关正常的工作秩序;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十八)负责全区土地房屋征收工作的指导、协调、监督、检查等工作,负责土地房屋征收事务机构、实施单位及从业人员的业务指导,负责土地房屋征收评估行业管理。

  (十九)承办区委、区政府和区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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