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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XM03116-0500-2017-04420 文    号:
发布机构: 区建设局 发文日期: 2017-08-31
名    称: 2016年度厦门市集美区建设局决算说明
摘    要: 决算说明
主 题 词:

2016年度厦门市集美区建设局决算说明

时间: 2017-08-31 阅读人数: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以及《厦门市集美区财政局关于集美区建设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批复》(厦集财决批〔2017号)的批复,现将我单位2016年度部门决算说明如下 :

一、   部门主要职责

建设局及及其所属单位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实施国家、省、市有关城乡建设、市政公用事业、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相关政策,参与或组织编制相关规划,拟订城乡建设、城市市政和园林绿化相关建设与管理等中长期发展目标和年度计划并负责监督实施。

(二)负责全区建设、市政公用系统普法教育、稽查执法并对系统的行政执法活动实施监督和管理。

(三)指导建设行业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新结构的科研与推广。

(四)按权限参与城市大中型建设项目的决策与实施。

    (五)按权限负责全区建设项目行政审批的组织协调和服务工作,参与建设项目督办。

    (六)按权限负责全区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和市政园林工程的招投标监督管理工作,协调、监督其他专业工程的招投标工作。

    (七)按权限负责全区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和景观工程的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区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备案等,监督建设工程强制性条文以及法定程序的实施,组织或参与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八)负责监督管理全区建筑市场。

    (九)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住房保障政策,拟订全区住房保障政策,编制全区保障性住房发展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负责全区保障性住房的建设、配租配售管理;制定各类政策性住房的建设标准,负责区本级保障性住房的资产管理。

   (十)指导、协调、组织全区城乡一体化和农村城市化建设工作;指导村镇规划、资金计划的编制和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改善村镇人居生态环境。

    (十一)负责全区建筑材料使用的监督管理,负责新型建筑材料的推广使用。

(十二)负责全区建筑节能、节约用水工作,指导全区可再生能源研究、开发利用工作;贯彻落实建筑节能的政策、规划、计划;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推进节能减排。

 (十三)按权限指导、协调、监督管理全区物业和瓶装燃气管理活动。

     (十四)负责环卫事业特许经营的监管。

(十五)按权限承担市政道路维护和管理的责任。

(十六)按权限承担市政设施、市容环境卫生、排水、园林绿化等设施建设、维护和管理的责任。

    (十七)按权限负责城市道路挖掘和地上、地下市政公用及环卫设施的变更迁移、改造等审批。

(十八)按权限制定市政道路、公用环卫管理标准和园林绿化养护等级标准并监督实施。

    (十九)负责新建公园的验收,并参与定级工作;检查、监督公园的改建、扩建和管理。

(二十)负责城区范围树木砍伐、移植和临时占用绿地的审批工作;按权限审定绿化补偿费。

(二十一)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集美区建设局包括4个机关行政科室及8个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厦门市集美区建设局

财政拨款

10

10

厦门市集美区村镇建设规划管理站

财政拨款

7

7

厦门市集美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财政拨款

15

13

厦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集美分中心

财政拨款

2

2

厦门市集美区市政园林绿化管理中心

财政拨款

14

13

厦门市集美区建设住宅办公室

财政拨款

10

7

厦门市集美区环境卫生管理处

财政拨款

11

11

厦门市集美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财政拨款

4

4

厦门市集美区燃区管理中心

财政拨款

5

5

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2016年,我局坚持以美丽厦门战略规划、人文集美发展理念为指引,积极推进城市转型升级,取得一定成效,重点完成了以下工作:

(一)城乡环境景观不断提升。完成了天马山郊野公园一期、日东公园至月美池绿道等工程建设。目前,建成公园51个,公园建成数量排名前列。建成区绿地率达41%,绿化覆盖率44%,建成区绿地率、绿化覆盖率均超国家、省、市有关绿化考评标准。

(二)城乡环卫实现一体化。推行农村生活垃圾上门收集、生活垃圾分类处理、餐厨垃圾收运等工作,实现城乡环卫一体化管理。现有62个行政村均已实行生活垃圾上门收集,在全市岛外四区中率先实现生活垃圾上门收集全覆盖。从今年11日起实行环卫“干管分离”体制改革,有效促进我区环卫作业管理标准化、规范化。

(三)污水处理能力明显提升。加快污水管网、污水站建设,推进灌北污水再生处理站等控源截污工程建设,探索出 “PPP”村庄污水治理及“互联网+污水治理”新型运营模式,今年8月我区农村污水治理入围建设部评选的2016年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预备名单,是厦门市唯一入围项目。

(四)宜居环境建设稳步推进。2016年组织实施的宜居环境建设项目17个,省级美丽乡村示范村完成投资比例74%,其中灌口镇崎圳、坑山,潮瑶,后溪官地社等村庄已初具规模,获得省、市领导好评。

(五)住房保障能力明显增强。目前,全区共有22个安置房项目中,17个项目已交付使用,2个项目部分交付使用,5个项目在建或办理前期手续。全区完成安置房项目权属初始登记15个,完成率93.8%。累计完成个人产权证办理1385套。

(六)服务水平明显提升。牵头制定了集美区建设项目综合验收、施工图审查以及施工许可等“多规合一”管理办法,编制完成部门责任清单及权力清单,强化预审平台的建设,提高审批效率。积极探索实行“互联网+监管”模式,实现网上招投标和网上评标,在全市电子化招投标管理中处于领先水平。

(七)安全生产形势总体保持稳定。推行建筑工程“双随机”事中事后巡查机制,组织开展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观摩会活动,举办建筑施工安全工作讲座,建筑工程、瓶装燃气等领域安全生产总体保持平稳态势。喷雾系统“降尘神器”、临时围挡夜景多次在被厦视直播室、厦门日报等媒体宣传报道。

四、2016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6年集美区建设局年初结转和结余1181.74万元,本年收入100008.25万元,本年支出99064.19万元,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2125.8万元。

(一)2016本年收入100008.25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17628.14万元,增长21.40%,具体情况如下:

1. 财政拨款收入100008.25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    88970.82万元。

2. 事业收入0万元。

3. 经营收入0万元。

4. 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5.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 其他收入0万元。

(二)2016年本年支出99064.19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17350.15万元,增长21.23%,具体情况如下:

1. 基本支出2750.81万元。其中,人员支出2521.48万元,公用支出229.33万元。

2. 项目支出96313.38万元。

3. 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 经营支出0万元。

5.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五、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公共财政拨款支出10648.19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减少7006.5万元,下降39.69%,具体情况如下(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

(一)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69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0.59万元,增长14.39%。主要原因是新增人员经费。

(二)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397.07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46.2万元,增长13.17%。主要原因是编外人员经费增加。

(三)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65.54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减少161.77万元,下降71.17%。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纳入社会化管理。

(四)事业单位离退休239.66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减少319.03万元,下降57.1%。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纳入社会化管理。

(五)行政单位医疗6.02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减少2.16万元,下降26.41%。主要原因是2016年有人员退休及调出。

(六)事业单位医疗33.37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减少5.8万元,下降14.81%。主要原因是全市调低医疗保险缴费比例。

(七)公务员医疗补助17.68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0.38万元,增长2.20%。主要原因是2016年公务员医疗补助费用增长。

(八)其他节能环保支出90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63.9万元,增长244.83%。主要原因是2016年环卫处增加了用于餐厨垃圾无害化试点城市中央财政补助资金。

(九)行政运行321.94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56万元,增长21.06%。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十)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1233.95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41.76万元,增长3.50%。主要原因是2016年增加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目。

(十一) 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1000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764.17万元,增长324.03%。主要原因是2016年增加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目。

(十二)城乡社区环境卫生6286.74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减少2625.28万元,下降29.46%。主要原因是环卫体制改革,管干分离,环卫处原职责下放城发公司,经费采用包干形式。

(十三)其他城乡社区支出407.18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减少406.38万元,下降49.95%。主要原因是2016年减少基建项目的其他城乡社区支出。

(十四)其他农业支出44.96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减少4769.46万元,下降99.07%。主要原因是2016年减少基建项目的其他农业支出。

(十五) 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494.43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494.43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16年增加保障性租赁房补助租金项目。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88416.01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24356.64万元,增长38.02%,具体情况如下(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

(一)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35043.79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7157.79万元,增长25.67%。主要原因是2016年增加基建项目的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

(二)土地开发支出6000.95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减少1278.4万元,下降17.56%。主要原因是2016年减少基建项目的土地开发支出。

(三)城市建设支出43169.96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23540.35万元,增长119.92%。主要原因是2016年增加基建项目的城市建设支出。

(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3370.57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264.05万元,增长8.50%。主要原因是2016年增加基建项目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五)公共租赁住房支出805.96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减少2330.04万元,下降74.30%。主要原因是2016年减少基建项目的公共租赁住房支出。

(六)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24.78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减少116.42万元,下降82.45%。主要原因是2016年减少基建项目的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

七、“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34.75万元,同比下降15.24%。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6.52万元,主要用于赴英国参加新型城镇化背景下各类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统筹技术培训。2016年本单位组织出国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出国团组1个;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1人次。与2015年相比, 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增长17.23%,主要是:参加新型城镇化背景下各类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统筹技术培训费用较高。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7.7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运行费27.71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7辆。与2015年相比,公务用车购置费和运行费分别持平和下降21.81%,主要是:体制改革公务用车数量减少。

(三)公务接待费0.52万元。主要用于省宜居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单位前来检查、指导工作等方面的接待活动,累计接待4批次、接待总人数30人。与2015年相比, 公务接待费支出增长100%,主要是:公务接待由全区统筹安排。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3.91万元,比2015年减少8.47万元,下降16.17%,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开支。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48.1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48.1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1231日,共有车辆47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7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3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九、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包括部门专项、发展经费和基建项目。

(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1.收支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9. “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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