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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XM03117-0500-2018-00134 文    号:
发布机构: 区交通局 发文日期: 2018-02-02
名    称: 2018年集美区交通运输局部门预算说明
摘    要: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2018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区交通运输局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10.1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全区统筹安排,公务接待费0.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9.9万元。二)政府采购情况2018年区交通运输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6.6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6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4万元。附件: 1.部门收支预算总表2.部门收入预算总表3.部门支出预算总表4.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主 题 词: 预算;支出;公务;经费;厦门市集美区交通运输局;运行费;财政拨款;事业单位;政府采购;轨道交通

2018年集美区交通运输局部门预算说明

时间: 2018-02-02 阅读人数:

2018年部门预算经区十二届人大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按照财政信息公开有关要求,现将我单位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交通运输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根据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制定全区交通运输的发展规划;拟订道路建设的中长期发展目标和年度计划,并负责监督实施;拟订和组织公路运输枢纽规划、建设和管理;拟订并监督实施综合运输生产、交通固定资产投资的中长期计划与年度计划;协调全区交通行政综合执法工作。

  2.承担全区交通经济运行情况的统计分析、监控、预测和运行信息发布责任,依法协调解决交通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

  3.按权限承担全区新建市政道路建设的责任。

  4.按权限承担县乡公路、公共交通等交通基础设施

  及其配套项目的建设、维护、管理责任;组织实施重点交通工程建设,按权限牵头组织交通基础设施工程建设。

  5.承担交通运输市场监管责任。依法负责道路客货运输、运输服务业、城市公共交通、出租汽车、轨道交通运营和现代物流业等行业监督管理;负责道路交通运力和交通运输组织管理,按规定组织国家重点物资、交通战备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按权限负责交通运输业及有关服务业的审核、审批、报批与监管等工作。

  6.负责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直属单位应急管理工作,依法组织或参与有关事故或突发事件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交通运输系统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

  7.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交通运输行业投融资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转移支付的交通规费的使用、管理;负责对全区交通基建项目建设资金的筹措、使用和管理工作。

  8.贯彻实施交通科技政策,组织交通行业技术改造和科技成果推广应用;负责交通运输行业的技术和质量监督及环保、节能工作。

9.承担全区交通战备工作责任,拟订和实施本地区交通战备保障计划,建立国防交通保障力量,组织实施本地区内的军事行动和抢险救灾等应急交通运输保障,配合军事部门做好民兵预备役及征兵工作;负责区国防动员委员会交通战备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厦门市集美区交通运输局包括1个机关行政处室及1个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厦门市集美区交通运输局

财政核拨

7

7

厦门市集美区运输管理所

财政核拨

12

11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18年,厦门市集美区交通运输局主要任务是:按照区委八届九次全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加快集美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进一步细化工作举措、明确任务分工,以轨道一号线的开通运行为契机,持续完善城市路网及配套设施建设,优化综合交通枢纽布局,提升交通运输发展质量,完成全区新改扩建城市道路20公里以上、新改建农村公路5公里等具体实施目标,向着“四个交通(综合交通、智慧交通、绿色交通、平安交通)、两个体系(公众出行服务体系和现代交通物流服务体系)”的发展框架逐步迈进。

(一)着力完善路网,畅通区内交通

一是协调推进城市道路建设,进一步优化路网结构。

二是积极发展农村公路,进一步加强城乡道路联系。

 

三是加快推进轨道交通配套设施建设,进一步缓解出行压力。根据《厦门市轨道交通一号线交通一体化规划》,积极开展轨道交通各项配套设施的建设。同步建设步行交通设施,将轨道进出站客流、各类换乘设施、外围主要人行通道有机连接;结合轨道站点位置,新增或调整公交中途停靠站,较好实现“零距离”换乘,并尽量将出租车上下客点设置在轨道出入口附近或周边商业设施和大型公建的广场区域。

(二)着力优化公交,践行低碳出行

一是重新规划交通枢纽,加强场站调整与建设。

二是全面落实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满足群众出行。

三是结合轨道一号线开通,完善公共交通配套服务。以轨道交通建设大发展为契机,积极开展《轨道一号线(集美段)通车后沿线交通配套实施规划》,根据已开展的《集美区公交线网近期规划》、《集美区公交场站近期规划》方案主动策划生成项目

(三)着力完善配套设施,提升交通潜力

一是不断完善辖区慢行系统的规划建设。启动集美区公共自行车系统一期工程和集美新城慢行系统二期工程,结合出行需求,在商圈、住宅区、学校、交通枢纽等重点区域新建站点,同时根据区内主次干道现状条件新建自行车道,对原有人行道进行提升,完善慢行系统标志标线、标识指示牌等指示标志。

二是持续整治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四、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部门的全部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一)厦门市集美区交通运输局2018年收入预算为727.38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94.6794万元,增长15%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727.3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27.38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万元;

2. 财政专户管理的事业收入0万元;

3. 事业收入(含批准留用)0万元;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

5.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6.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7.历年结余0万元;

8.其他收入0万元;

9.其他资金0万元。

(二)厦门市集美区交通运输局2018年支出预算为727.38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94.67万元,增长15%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623.16万元,其中,人员支出563.70万元,公用支出59.46万元;

2.项目支出104.22万元;

3.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27.38万元,比2017年执行数增加94.67万元,增长15%,主要是由于基本支出和专项支出有所增加。支出项目包括:

  (一)国防支出5万元。主要用于交通战备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9.88万元。主要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0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四)交通运输支出473.22万元,主要用于公路水路运输和其他交通运输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8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区交通运输局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10.1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全区统筹安排,公务接待费0.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9.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8年预算由全区统筹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

2018年预算安排0.20万元。主要用于福建省运输管理局到厦门市集美区运管所调研等方面的接待活动。与上年预算相比增长100%。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8年预算安排9.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9.9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主要原因是: 与上年预算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18年公务用车运行费严格控制在预算定额标准之内。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区交通运输局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59.46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3.194万元,增长6%。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区交通运输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6.6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6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4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至2017年12月31日,厦门市集美区交通运输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7辆,其中在用公务用车共有3辆,封存公务用车3辆,作业车1辆。单位价值50万以上通用设备 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厦门市集美区交通运输局2018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4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85.07万元。

九、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包括部门专项、发展经费和基建项目。

(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其他名词解释。由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增加说明。

附件:1.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2.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3.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9.区对镇街转移支付支出预算表

厦门市集美区交通运输局

                 201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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