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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美区审计局关于2016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公告

时间:2017-08-10 阅读人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厦门市地方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监督办法》的规定,区审计局对2016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工作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工作中心,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持依法审计、实事求是,推动审计工作从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向管理审计转变,从注重揭示违法违纪问题向注重揭示体制机制制度问题转变,在促进政策落实,维护财经纪律,推动深化改革和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审计结果表明,2016年区财政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区人大的监督下,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抢抓跨岛发展新机遇,加大积极的财政政策力度,持续加强民生投入,深化财税体制改革,进一步规范预算管理,全区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保障了发展的需要。

2016年,区本级财政收入合计58.60亿元支出合计57.19亿元,年终滚存结余1.41亿元区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合计62.20亿元,支出合计51.43亿元,年终滚存结余10.77亿元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合计0.47亿元国有资本经营支出0.4亿元年终滚存结余0.07亿元。

一、区本级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区财政局在具体组织2016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过程中较好地履行了职责,进一步完善政府预算体系,2016年区本级预算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会计处理基本能遵守相关会计准则和制度,相关会计信息与实际财务收支状况基本相符,财务收支基本符合相关财经法规。但审计中也发现一些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一)上一年度审计报告提出的问题部分未整改。主要土地配套费14,989,020元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款9,892,840元应缴未缴。

   (二)非税收入816,821.43元未缴入区金库。

(三)列支转暂存资金挂账未安排及结算。至2016年底,2014年及以前年度列支转暂存资金在财政预算内挂账764,980,896元。

(四)往来款项及借出款项长期未清理。预算内借出款项12,059,936.50元;财政专户其他应收款449,897,179.13元、其他应付款358,477,561.09元自2003年以前挂账至今,长期未清理。

二、专项资金管理审计情况

重点抽查政府投融资建设项目产业化科技计划项目专项经费民办学校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免费接收义务教育专项经费促进旅游业发展扶持专项专项经费、家庭医生签约补助金以及部分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发现存在以下问题:

(一) 政府性投融资建设项目管理不规范

  1、部分建设项目增加概算及造价未按规定程序报批,工程长期无法竣工结算其中:

  ⑴灌口风景湖公园景观改造工程原批准概算135,458,300元,后因设计方案进行了多次变更调整增加概算投资约143,545,800元,投资概算的调整至审计之日未审批。目前已支付工程款139,703,600元,超过原批准概算多支付工程款4,245,300元。

 ⑵后溪卫生院住院楼工程在开工建设时,增加的配套及完善等其它工程约1,990,000元,没有及时报批立项即与主体工程同步实施,2015年11月相关部门反馈意见均同意予以立项,但至今未办理立项审批手续,造成主体工程及其它工程长期无法办理结算。

 ⑶杏北员工综合服务中心工程原批准概算123,400,000元,主体中标价73,680,000元,因增加造价5,200,000元未按规定报区招投标领导小组研究批准,造成该项目长期无法办理结算。

2、2014年以前已竣工验收但建设单位长期未办理审核结算。主要有:集美大道景观绿化改造工程;杏北新城锦园居住区A4地块场平工程;杏东学校一期工程、三社小学迁建工程;杏滨路以东片区市政道路堤顶路、堤顶路西段、横二路、横二路北段、横三路、横四路、杏东路延伸段、一支路、纵一路及西亭安置房A1-2地块地下室等10个项目;集美区社会福利中心工程;集美区人力资源大厦工程。

(二) 政府采购管理不规范。

1、部分村庄生活污水收集纳管建设工程中设备的采购项目评标评审工作不规范;

2、区文体局两个限额标准以上广告宣传服务项目直接委托。

(三)对民办校补助管理不到位主要是由民办学校领取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免费接收义务教育补助款554,760元未按规定退还符合减免条件的学生。

(四)家庭医生签约管理不到位,存在重复签约情况,造成多发放签约工作补助金64,540元。

(五)旅游宣传项目专项资金预算管理不规范。8个旅游宣传项目未事先向追加预算便先行开展,涉及合同金额2,625,000元。

(六)规划编制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

1、有部分项目未按规定报财政审核中心审核;

2、委托设计费的合同未约定完成时限。

(七)美丽乡村建设项目管理不到位。主要是部分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存在未按合同工期完工、竣工验收后未及时办理审核结算的问题。

三、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我局对6个预算单位开展审计并延伸其下属事业单位,发现存在以下问题:

(一) 福利费工会经费管理使用不规范。

1、从公用经费提取福利费25,920元;

2、超范围使用福利费76,280元;

3、在工会经费中超标准购买比赛服装

(二) 财务核算管理不到位。

1、 不应由本单位支出的夜景工程用电526,976元在办公楼水电燃料费中列支,造成支出不实;

 2、办公楼修缮维护费中多支付清理费用2,460元。

(三)未经批准设立食堂。涉及金额62,069.78元。

   (四)项目资金长期挂账未决算未清理。

(五)工程项目长期未办理资产交付使用及审核结算手续。

四、审计建议

(一)建议政府相关部门加强政府投融资等建设项目的管理,包括前期立项、项目概算、实施过程、后续决算等;建设单位要及时组织对已完工项目的梳理,避免工程项目长期未办理结算,项目资金长期挂账。

(二)建议加强政府采购的各项管理,包括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采购人、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评审专家的监督管理,强化政府采购制度意识,及时发现、纠正和处理采购单位规避政府采购和其他违反政府采购法规的行为。

(三)建议加强对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特别是对政府出台的涉及民生的各类扶持资金、补助资金,相关部门要加强监管,定期跟踪资金的使用情况,提高财政资金的效果和效益。

(四)建议加强预算管理,严格执行“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预算程序;加强对各预算部门财务的监督和管理,进一步规范预算单位的支出行为;及时清理往来、结余款项,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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