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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7-02 阅读人数:
我区自2017年6月30日起在全省范围内率先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低保户、低收入人员扶贫帮困保障项目,针对在保险期间内,在承保区域内发生意外事故导致人身伤亡的,且无法找到责任人或者责任人无力赔偿或遭遇意外伤害并因该意外伤害造成保险合同约定的疾病首次发病的(投保日起90天内等待期首次发病除外),给予补助赔偿或救助,全区每次事故及全年累计补助限额200万元,防范贫困人员因意外加剧贫困或返贫,为低保户、低收入家庭提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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