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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XM03103-1200-2017-04801 文    号: 厦集经信〔 2017 〕79号
发布机构: 区经信局 发文日期: 2017-12-04
名    称: 厦门市集美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做好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
摘    要: 省、市政府关于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部署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公共安全的系重要讲话要求,切实做好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和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各镇(街)、各相关处室要认真研判相关行业冬春季火灾特点和影响火灾形势稳定的突出问题,指导督促相关企业科学制定冬春季防火工作方案,层层动员部署,全面落实冬春火灾防控工作责任。全国“两会”及元旦、春节元宵节重大活动和重要节日期间,配合消防、安监等部门联合开展节日消防安全检查,落实各项火灾防控措施,确保全区消防安全稳定。
主 题 词: 部署;消防安全;防火;冬明春消防工作;厦门市集美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工作方案;工作责任;火灾防控;安全工作;重要讲话

厦门市集美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做好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

时间: 2017-12-04 阅读人数:

各镇(街),各相关处室,各有关企业:

即日起至2018年全国“两会”结束是今冬明春防火期。省、市政府关于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部署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公共安全的系重要讲话要求,切实做好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和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厦门市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关于做好今冬明春消防工作的通知》(集消防〔2017〕12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周密部署安排

(一)逐级动员部署工作。冬春季历来是我区火灾高发期。各镇(街)、各相关处室要认真研判相关行业冬春季火灾特点和影响火灾形势稳定的突出问题,指导督促相关企业科学制定冬春季防火工作方案,层层动员部署,全面落实冬春火灾防控工作责任。

(二)突出重要时节消防安全。全国“两会”及元旦、春节元宵节重大活动和重要节日期间,配合消防、安监等部门联合开展节日消防安全检查,落实各项火灾防控措施,确保全区消防安全稳定。

  二、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指导督促民爆物品生产销售企业、本局直属企事业单位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做好今冬明春消防工作。

  三、加强宣传教育

  要充分利用互联网等媒体,加大对今冬明春消防工作的宣传报道,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引导广大群众广泛关注、积极参与,大力营造消防工作齐抓共管、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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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厦门市集美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7年124日

 

 

  厦门市集美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712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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