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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XM03104-1009-2018-00957 文    号: 集教〔2018〕69号
发布机构: 区教育局 发文日期: 2018-06-01
名    称: 关于授予集美区上塘中学等四所学校为集美区毒品预防教育示范学校的决定
摘    要: 关于授予集美区上塘中学等四所学校为集美区毒品预防教育示范学校的决定
主 题 词: 毒品;预防;示范;决定

关于授予集美区上塘中学等四所学校为集美区毒品预防教育示范学校的决定

时间: 2018-06-01 阅读人数:

区进修学校、区招办、各公民办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禁毒工作的意见》、《福建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禁毒工作的实施意见》、《厦门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禁毒工作的实施意见》、《全国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规划(2016-2018)》以及《集美区教育局  集美区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组织开展毒品预防教育示范学校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集教[2016]35号)精神,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对禁毒工作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要求,近年来,我区中小学校(含中职学校)积极开展毒品预防教育工作,按照教育部《中小学生毒品预防专题教育大纲》制定教学计划,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完善基础设施,落实禁毒教学工作,配备毒品预防教育兼职教师,有针对性地开展了形式多样、喜闻乐见的毒品预防教育,取得明显成效,有效提高了广大师生防毒、拒毒意识和预防毒品侵袭的能力。

日前,区教育局、区禁毒办对“集美区毒品预防教育示范学校”申报学校进行了联合检查验收,经研究,决定授予集美区上塘中学、厦门市杏南中学(后溪校区)、集美区西亭学校、集美区内林小学四所学校为“集美区毒品预防教育示范学校”。

希望被授予“集美区毒品预防教育示范学校”的单位发挥成绩,再接再厉,开拓创新,进一步提升全区禁毒工作水平,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集美区教育局      集美区禁毒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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