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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XM03109-0303-2013-00395 文    号: 集纠办[2013]2号
发布机构: 区监察局 发文日期: 2013-05-13
名    称: 2013年集美区纠风工作实施意见
摘    要: 根据国务院、省和市纠风办的部署,按照市政府廉政工作会议和关于纠风工作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提出我区2013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继续深化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加强涉农收费管理,严格落实涉农收费文件审核制、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制、村级组织公费订阅报刊限额制、涉农负担案(事)件责任追究制等制度,认真执行向村级组织收费审核制、村级组织向农民收费申报制等规定。(四)坚决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案件坚持以查案促进纠风工作深入开展、以查案促进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力度,严肃查处在非法占地、违法建设执法中损害群众利益的不作为、乱作为、执法不公案件,重点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关注度高的不正之风案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主 题 词: 纠风工作;监督检查;纠正不正之风

2013年集美区纠风工作实施意见

时间: 2013-05-13 阅读人数:

   根据国务院、省和市纠风办的部署,按照市政府廉政工作会议和关于纠风工作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提出我区2013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深入推进政风行风建设,努力优化发展软环境,为我区全面建成高水平小康社会提供有力保证。

     二、主要任务

  (一)重点抓好四项专项治理工作

  1、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等环节的监督检查工作。以保障性住房的管理工作监管为重点,持续推进对保障性住房工作的全流程监督检查。全面落实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标准化要求,全程接受社会监督;完善多部门协作配合的家庭住房和经济状况审核机制,健全低收入家庭认定办法和工作平台,严格准入资格审核;坚决查处和纠正骗购骗租、变相福利分房、利用职权侵占保障房,以及擅自改变住房性质、违规转租转借转售和闲置保障房等行为。深入推进保障性住房管理创新,提升管理和服务实效;加强对保障性住房运营、退出的监管,建立多部门信息共享平台,完善动态管理机制,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行政手段,及时严格清退不合格对象。(牵头单位:区建设局,参加单位:区监察局、发改局、财政局、审计局、规划局、行政执法局、机关事务管理局、民政局、工商局、公安分局、地税局、统计局、人社局、环保分局、文体局、消防支队、各镇街政府)。

  2、纠正查处非法占地违法建设工作中的不正之风。坚决纠正各职能部门在查处非法占地、违法建设案件中的不作为、乱作为、弄虚作假以及依法执法、依法行政不到位、处置不及时等问题。完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基层组织作用,确保经济发展用地和农村集体土地安全,促进公平、公正、守法,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牵头单位:区行政执法局,参加单位:各镇街政府、国土分局、规划局、建设局、公安分局、财政局、工商局、卫生局、消防大队、供水供电公司、纠风办)。

  3、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以公立医院医药分开、取消药品加成改革为契机,彻底取消药品加成,完善医保配套措施,推动深化改革药品采购供应制度。开展药品集中采购政策执行情况检查,推进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单位和医疗机构发票使用情况检查,严肃查处医药购销中虚开、假造发票及违规采购等行为,推动药品采购配送两票制落实。有效规范诊疗行为,完善多方参与的社会监督机制,深入解决开大处方、开单提成和收受回扣、红包等问题,保证人民群众获得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深入开展医德医风考评工作,继续治理虚假违法医药广告,查处和通报违规行为。(牵头单位:区卫生局,参加单位:纠风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发改局、工商局、人社局、财政局、国税局、经贸局、公安分局)。

  4、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加强企业权益保护。深入抓好各项惠企政策,特别是企业减负九条禁令、省政府促进工贸企业稳定增长六项措施和市政府扶持企业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清理不合理的涉企收费。以进出口环节和房地产建设与交易环节收费为重点,推进经营服务性收费清理工作;加强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收费项目,制定收费目录,切实做到明码标价、透明收费;开展收费项目评估,重点清理管理类、登记类、证照类收费,全面精简补偿性收费项目;进一步清理我区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切实解决企业反映强烈的涉企乱收费问题;深入推进企业减负工作长效机制建设。(牵头单位:区经贸局,参加单位:监察局、建设局、财政局、审计局、纠风办、农林水利局、促投局、公安分局、工商局、民政局、环保分局、交通运输局、国土分局、地税局、质监局、人社局,卫生局)。

  (二)着力解决四类突出问题

  1、坚决纠正涉农领域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继续深化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加强涉农收费管理,严格落实涉农收费文件审核制、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制、村级组织公费订阅报刊限额制、涉农负担案(事)件责任追究制等制度,认真执行向村级组织收费审核制、村级组织向农民收费申报制等规定;在全区范围内重点开展计划生育、农民建房、生猪屠宰及向村级组织收费的专项治理。强化对强农惠农富农资金的监管,坚决纠正和查处截留、挪用、骗取涉农惠民资金违规违纪行为。完善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实施办法,规范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行为,切实纠正利用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变相增加农民负担问题。进一步加强农资市场的监管,严肃查处制售假劣农资坑农害农案件。纠正和查处在农村土地承包、流转、宅基地分配等环节发生的违背群众意愿、与民争利等损害农民利益问题,切实维护农民土地权益。(牵头单位:区农林水利局、区财政局,参加单位:纠风办、审计局、发改委、教育局、科技局、民政局、人社局、国土分局、环保分局、文体局、经贸局、建设局、交通运输局、计生委)。

  2、坚决纠正教育乱收费问题。保证中央、省、市教育惠民政策贯彻落实。深入推进教育资源均衡配置,重点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合理划定并向社会公示每所公办学校的招生范围、程序和结果,坚持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加强对学前教育收费情况监管,严禁收取与入园入学挂钩的各种费用。严格执行公办普通高中招生三限政策,招收择校生比例不得超过招生计划数(不包括择校生数)的20%,教育部门应当一次性下达并公布每所学校的招生计划,对超计划招收的学生不得建立学籍,禁止在择校生之外招收借读生、自费生。严禁在统一校服外,以购买礼服等名目增加学生负担,严禁各类商业活动进校园等。(牵头单位:区教育局,参加单位:监察局、发改局、财政局、审计局)。

  3、坚决纠正违法违规强制征收土地房屋行为。深入贯彻落实和谐征迁工作法,进一步规范土地房屋征收工作,严格落实国家有关征地拆迁主体、评估程序等规定,严禁采取暴力、威胁或者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积极引导群众有序参与,推动征迁工作平稳、有序进行。加大对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征用的监管力度,纠正未批先征、边批边征、以租代征等违规行为,确保征地补偿款按时足额发放到位。对违法违规强制征收土地房屋引发恶性案件和群体性事件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探索建立土地房屋征收的动态、多元补偿机制,切实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积极采取领导干部带案下访、加强重点案件督办等办法,有效排查化解征收矛盾纠纷。(牵头单位:区土地房屋征收办公室,参加单位:发改局、财政局、人社局、农业水利局、审计局、信访局、土地分局、监察局、各镇街政府)。

  4、坚决纠正环境保护执法工作中的不正之风。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坚决纠正各职能部门在查处油烟、噪音扰民、饮用水源保护、大气污染防治等工作中不作为、乱作为、弄虚作假以及在依法执法、依法行政中不到位、处置不及时等问题。落实节能减排任务,加强工业污染防治,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牵头单位:区行政执法局、集美环保分局,参加单位:工商局、卫生局、农林水利局、规划局、建设局、经贸局、各镇街政府、纠风办)。

  此外,继续加强对扶贫、救灾资金等涉及民生的政府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和查处资金分配、管理、使用过程中的违法违纪行为。继续深化治理物流领域乱收费和公路三乱问题,纠正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公务员考录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招聘中的不正之风,开展公职人员吃空饷问题专项治理。进一步精简大型综合性体育运动会,巩固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庆典研讨会论坛过多过滥专项治理成果。

  (三)强力推进部门和行业作风建设

  积极推进全区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创新发展。坚持以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为目的,以群众满意为标准,通过广泛的群众监督和民主评议,推进部门和行业作风建设。在评议对象确定上,突出对具有行政执法、经济管理或公共服务职能、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关系密切的部门和行业的评议,特别是对基层单位的评议。在评议内容设定上,按照共性与个性、普遍性与特殊性相结合的原则,科学设定评议内容。在评议方法选择上,坚持做到四个结合,即与现代科技相结合,发挥网络科技的作用;与群众评议相结合,通过网上投票、问卷调查、电话访问、现场评议等方式,引导群众有序参与;与专项治理工作相结合,提升工作合力和治理绩效;与下级评议相结合,推动民评工作重心下移。在评议结果运用上,进一步加强评议结果在惩防体系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评、年度政府绩效管理考评及评选精神文明单位和党建工作先进单位中的运用,并进行通报和向社会公开。要加大工作创新力度,注意挖掘各部门、行业的典型经验和做法,及时召开民主评议工作现场会,总结、提升、推广成功经验。

  (四)坚决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案件

  坚持以查案促进纠风工作深入开展、以查案促进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力度,严肃查处在非法占地、违法建设执法中损害群众利益的不作为、乱作为、执法不公案件,重点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关注度高的不正之风案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加大对群众反映强烈案件的跟踪督办力度,加强与司法、审计、信访、案件检查等机关和部门的工作联系,形成工作合力,严格落实责任追究。要通过查办案件,查找问题,堵塞漏洞,完善体制机制,强化治本功能。对因出现问题不查处或查处不及时、责任处理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纠风工作,不断完善纠风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严格落实纠风工作责任制。各单位要担负起全面责任,重视加强基层纠风工作,健全纠风机构,配齐配强人员,强化工作指导,进一步夯实纠风工作基础。各部门、各行业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细化工作任务,严格目标考核,确保任务落实。

  (二)强化监督检查。重点开展对中央、省、市和区里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涉及民生的政府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确保政令畅通、政策惠民。坚持日常监管与集中检查相结合、明察与暗访相结合,把监督检查贯穿于全年工作始终,确保工作任务落实。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对具有普遍性的问题要抓紧完善制度,对好的经验做法要注意总结和推广。

  (三)深化源头治理。认真总结治理经验,科学分析存在问题,深入把握治理规律,用改革的精神、创新的思路、发展的办法解决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切实把用制度管事、管权、管人的要求落实到行业管理和日常工作中,通过制度创新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难点热点问题,避免一些问题禁而不止、纠而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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