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XM03110-0806-2018-01033 | 文 号: |
发布机构: 区民政局 | 发文日期: 2018-07-13 |
名 称: 关于准予厦门市集美区体育总会法定代表人变更许可决定书 | |
摘 要: 厦门市集美区体育总会(住所:厦门市集美区建南路7号):你会报送的《关于厦门市集美区体育总会法定代表人变更的请示》等相关材料收悉。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经审查,决定同意你会法定代表人由“孙加庆”变更为“吴吉堂”。接文后请及时办理相关的变更事项。 | |
主 题 词: 变更;厦门市集美区民政局;书厦集民社;法定代表人;许准;许可;社会团体;事项;审查;登记 |
时间: 2018-07-13 阅读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