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XM03117-2500-2018-01028 | 文 号: 集交运字〔2018〕96号 |
发布机构: 区交通局 | 发文日期: 2018-07-11 |
名 称: 厦门市集美区交通运输局关于集美区乡村道路专管员管理办法(试行) | |
摘 要: 一、总则为规范集美区农村道路专管员的日常管理,提高专管员职业素养和服务水平,切实保障路长制工作顺利开展。根据《福建省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指导意见》要求、《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集美区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集府办〔2018〕11号)等有关精神,结合集美区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规定。四、队伍管理(一)乡村道路专管员队伍实行“国企组建、区镇双管、三方监督”管理模式,乡村道路专管员由区属国企组建,区、镇两级路长办管理,并接受镇、村路长及社会三方面监督。一)考评频次及比重乡村道路专管员考核工作原则上采用季度考评结合年终考评。(三)考评内容1.对乡村道路专管员日常巡查工作开展情况、信息报送情况等进行考评,具体实施细则由区级路长办公室制定。 | |
主 题 词: 乡村道路;道路专;考评;巡查;农村公路;管理办法;组建;厦门市集美;区级路长办公室;队伍 |
时间: 2018-07-11 阅读人数:
一、总则
为规范集美区农村道路专管员的日常管理,提高专管员职业素养和服务水平,切实保障路长制工作顺利开展,根据《福建省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指导意见》要求、《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集美区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集府办〔2018〕11号)等有关精神,结合集美区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规定。
二、工作职责
乡村道路专管员在区级路长办公室和镇、街路长办的指导监督下,围绕创建“四好农村路”开展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
(一)负责所管辖的乡村道路日常路况巡查、隐患排查、 灾毁信息上报,及时报告侵害路产路权行为。
(二)做好巡查记录。专管员原则上每三日必须巡路一次,对于巡查发现的问题或处理结果要提供照片、视频等佐证材料上传到APP或微信工作联络群。
(三)对巡查发现的问题能妥善处理的要及时给予解决,暂时无法解决的,要通过电话或微信工作联络群等方式立即报告区路长办协调解决。
(四)完成区路长办公室及区交通主管部门下达的各项任务。
三、专管员队伍的组建及经费保障
根据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第30次)精神,乡村道路专管员队伍由区城市发展有限公司根据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创新农村公路管理体制机制的意见》(闽政〔2017〕50号)和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贯彻落实省政府进一步创新农村公路管理体制意见的通知》(闽交建〔2017〕5号)精神组建。乡村道路专管员保障经费从乡村公路年度养护费中统筹。
四、队伍管理
(一)乡村道路专管员队伍实行“国企组建、区镇双管、三方监督”管理模式,乡村道路专管员由区属国企组建,区、镇两级路长办管理,并接受镇、村路长及社会三方面监督。
(二)区路长办负责乡村道路专管员的教育培训、业务指导等工作。
(三)乡村道路专管员要积极履行相关义务,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禁酒驾醉驾;日常巡查应做好安全防护措施,不得在无安全保障下作业 。
(四)乡村道路专管员负责乡村道路的日常巡查与督促等管理工作,不得承包管辖范围内的农村公路建设、养护工程和保养作业。
(五)乡村道路专管员队伍组建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情况和单位特点,进一步细化专管员职责,确保管理考核规范化、制度化;要明确巡查路线、日常巡查要求、巡查频次、巡查记录要求、问题处置程序等内容;建立乡村道路专管员考勤和请销假制度,并纳入乡村道专管员的绩效考评。
(六)对于不能认真履行职责的乡村道路专管员由专管员队伍组建单位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给予记过处分,对于屡教不改者予以解聘。
五、督查考评
(一)考评频次及比重
乡村道路专管员考核工作原则上采用季度考评结合年终考评,其中,季度考评比重占40%,年终考评比重占60%。区路长办公室应定期公示考核结果。
(二)考评方式
区、镇、街路长办公室要加强日常监督,采取随机抽查、明察暗访、问卷调查、集体座谈、个别访谈、接收举报等多种方式,对乡村道路专管员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三)考评内容
1.对乡村道路专管员日常巡查工作开展情况、信息报送情况等进行考评,具体实施细则由区级路长办公室制定。
2.对内页资料建档情况进行考评,具体实施细则由区级路长办公室制定。
六、附则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集美区乡村道路全体专管员。
本管理办法由厦门市集美区交通运输局负责解释。
本管理办法自2018年4月28日起施行。
厦门市集美区交通运输局
2018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