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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XM03204-1005-2018-00570 文    号: 集街办〔2018〕33号
发布机构: 集美街道 发文日期: 2018-04-26
名    称: 关于印发《集美街道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提升工程”2018年工作措施》的通知
摘    要:   为进一步深化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根据上级文件要求,经研究制定《集美街道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提升工程”2018年工作措施》。现印发给相关单位,请遵照执行。
主 题 词: 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提升工程”;工作措施

关于印发《集美街道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提升工程”2018年工作措施》的通知

时间: 2018-04-26 阅读人数:

  各社区,各成员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根据《集美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提升工程”2018年工作措施》(集道办(2018)10号)要求,经研究制定了《集美街道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提升工程”2018年工作措施》。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厦门市集美区集美街道办事处

  2018年4月26日

  抄送:区道安办

  集美街道党政办           

  2018426日印发

  集美街道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提升工程”2018年工作措施

  2018年是街道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提升工程”的收官年。为确保2018年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平稳、通行秩序良好,努力实现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较前三年(2013年至2015年,下同)平均数同比下降,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起数不超过控制目标,力争不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总目标,根据《集美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提升工程”2018年工作措施》(集道办(2018)10号)和《集美街道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提升工程”实施方案》(集街办(2016)32号)工作部署要求,结合辖区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措施。

  一、强化道安整治工作格局,切实推动责任有效落实

  1、持续完善“政府主导、权责一致、部门齐抓、分工协作、综合治理”的协调联动机制,使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制度化、常态化、社会化。(责任单位:街道道交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2、各单位每季度落实分析研判本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街道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纳入综治、精神文明创建、绩效管理安全生产和有关领导干部实绩考评的重要内容,严格责任考核,逐步提升道安综合整治成效的考核比例权重。(责任单位:各社区、综治办、文明办、效能办)

  3、将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相关经费纳入同级政府年度财政顸算。建立以公共财政分级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为辅的生命安全防护工程资金筹措机制,落实足额保障。(责任单位:道安办)

  4、狠抓辖区“五小车辆”(二轮摩托车、三轮摩托车、低速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违法载人、超员、酒后驾驶、涉牌涉证等违法查纠和劝导。(责任单位:各社区、道安办、文明集美交警中队)

  二、加大道路隐患排查治理,持续完善道路安全设施

  1、持续推进事故多发路段的中央隔离,临水防护措施,夜间照明设施建设;继续排查并规范道路交通标志、标线。(责任单位:各社区、道安办、建设站、集美交警中队)

  2、深化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积极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路段排查,并将排查出的隐患路段纳入下一年度为民办实事项目实施治理,落实月报制度。(责任单位:各社区、道安办、集美交警中队)

  3、继续清理并规范校园周边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完善校园周边道路防护设施及校车停靠站点建设,治理占道经营、违法停车等乱象,净化校园周边交通环境。(责任单位:各社区、道安办、集美交警中队、集美行政执法中队)

  三、突出重点源头管理工作,完善道安整治长效机制

  1、持续开展客运汽车站、地铁站等交通枢纽周边的交通综合治理,严厉查处非法营运等违法违规行为。强化摩托车专项整治行动,健全常态管控机制,严查摩托车超载、超员、超速及从事非法运营。(责任单位:集美交警中队)

  2、严格落实渣土车安全监管工作措施。强化渣土处置核准制度落实,定期组织开展渣土车专项整治行动。街道城管办要摸清辖区渣土车情况,并做好台账。(责任半位;各社区、城管办)

  3、进一步加强拖拉机安全管理,严查拖拉机违法载人、涉牌涉证等严重违法行为。(责任单位:各社区、道安办、集美交警中队)

  4、严格校车安全管理。组织开展校车及集中接送学生车辆专项整治,街政办负责摸清辖区校车情况,并报街道道安办。(责任单位:各社区、街政办、道安办、安监站、集美交警中队)

  5、全面开展交通“交通安全示范村居”达标创建,将交通安全劝导站建设情况作为验收“交通安全示范村居”达标创建的必备条件,6月底前实现100%的创建村(居)。(责任单位:各社区、道安办、集美交警中队)

  四、加大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高民众文明出行意识

  1、各成员单位要制定并组织实施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计划,督促相关部门积极落实《福建省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分工方案》(闽政办(2013)122号),履行宣传责任、义务和经费支持;全方位开展“122全国交通安全日”活动,深化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社会化、制度化进程。(责任单位:街道道交办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2、加大公益宣传力度,推动开设煤体专栏、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网站等方式开展交通安全公益宣传,明确投放内容和投放频次。充分发挥主管部门、社区、学校和单位的宣传作用,广泛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活动,不断提高全民的交通守法意识、安全意识和公德意识。建立文明交通志愿服务常态机制,进步加强志愿者队伍建设,规范志愿者活动管理,不定期组织志愿者宣传、宣讲活动。(责任单位:街道道交办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3、全面实施文明交通素质教育。提高宣传活动的策划水平,广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家庭活动,推行实时、动态的交通安全教育和在线服务。重视交通安全警示提示信息发布平台建设,加强事故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开展交通安全文明驾驶人评选活动,充分利用各种手段促进驾驶人依法驾车、安全驾车、文明驾车。继续贯彻交通安全教育从娃娃抓起的方针,推动各中小学校落实交通安全教育地方课程表,确保每年不少于4个课时,学生参加文明交通社会实践不少于4次。(责任单位:街道道交办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4、深化道路交通安全文化建设。积极发挥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基地功能,创新宣传教育方法,以学校、驾驶人培训机构运输企业为重点,广泛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用好官方网站、微博、微信平台,积极营造全社会关注交通安全、全民参与文明交通的良好文化氛围。(责任单位:街道道交办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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