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各镇(街) >> 集美街道 >> 信息公开目录

文字: | |

索 引 号: XM03204-1006-2018-00865 文    号: 集街办〔2018〕48号
发布机构: 集美街道 发文日期: 2018-06-19
名    称: 关于下发《集美街道流动人口社会融合工作方案》的通知
摘    要:   为进一步促进流动人口社会融合工作开展,依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集美街道流动人口社会融合工作方案》,印发给相关单位,请各社区结合实际,认真开展工作。
主 题 词: 流动人口;社会融合;工作方案;通知

关于下发《集美街道流动人口社会融合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 2018-06-19 阅读人数:

  各社区:

  为进一步促进流动人口社会融合工作开展,依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公厅关于开展流动人口家庭发展能力促进流动人口社会融合示范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卫办流管函〔2014〕931号)和《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厦门市开展提高流动人口家庭发展能力促进流动人口社会融合示范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厦府办〔2015〕58号)精神和集美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提高流动人口家庭发展能力促进流动人口社会融合示范试点工作方案》(集府办〔2015〕74号),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集美街道流动人口社会融合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各社区结合实际,认真开展工作。

  附件:《集美街道流动人口社会融合工作方案》

  厦门市集美区集美街道办事处

  2018年6月19日

  集美街道党政办           

  2018619日印发

  附件

  集美街道流动人口社会融合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促进流动人口社会融合工作开展,依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公厅关于开展流动人口家庭发展能力促进流动人口社会融合示范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卫办流管函〔2014〕931号)和《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厦门市开展提高流动人口家庭发展能力促进流动人口社会融合示范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厦府办〔2015〕58号)精神和集美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提高流动人口家庭发展能力促进流动人口社会融合示范试点工作方案》(集府办〔2015〕74号),我街道积极响应国家开展流动人口社会融合示范试点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加强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工作的指示要求,并根据上级方案,结合街道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工作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市卫计委、区卫计局有关文件精神为指导,以促进流动人口社会融合为目的,落实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各项任务,进一步健全流动人口卫生计生服务管理制度,坚持“公平对待、合理引导、完善管理、搞好服务”的原则,提高人口管理科学水平,形成“政府领导、部门参与、保障有力、综合治理”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格局。

  二、工作目标

  积极推动流动人口社会融合,以人人享有基本公共医疗卫生服务为目标,基本建立起卫生计生部门牵头、多部门合作,各方共同参与的流动人口健康教育工作体制,共同促进流动人口社会融合,提高流动人口服务对象对社区生活的参与度,积极提高流动人口服务的普及性和服务水平,提高流动人口健康素养水平,建设一批流动人口健康促进家庭,促进流动人口融入城市社会。

  三、主要工作任务

  (一)搭建流动人口社会融合平台,以社区融入带动社会融入。

  以流动人口需求为向导,整合延伸社区在就业、社保、教育、卫生计生、综治等社会管理职能和服务资源,依托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信息平台,加强对流动人口的服务和管理,强化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建设,发挥基层自治组织、计划生育协会等社会组织的作用,宣传倡导社会融合理念,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维护流动人口社会参与的权利,拓宽流动人口社会参与的渠道,促进流动人口与当地居民和谐共处。

  (二)完善卫生健康服务,提升流动人口健康素养。

  将流动人口纳入基层卫生服务体系,暗国家基本公共卫生项目要求免费提供建立健康档案、0-6岁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以及慢性病健康管理等服务,充分利用辖区公共卫生资源,加强与妇幼保健院工作指导站的联系,协调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利用宣传日、健康主题日、节假日组织义诊。每季度免费为过往的流动人口量血压、测血糖、提供健康咨询、发放避孕药具。通过现场问卷调查、发放计生宣传册等方式了解辖区内流动人口的健康需求及存在的主要健康问题等,逐步提高流动人口基本医疗保障参保率,为流动人口提供可负担、便捷、安全的基本医疗服务。

  (三)开展生育关怀,提升流动人口家庭健康发展能力。

  深化健康家庭促进行动,开展健康屋、健康手册进家庭、社区群众健康活动等宣传项目,深入开展贫困母亲、居家养老、情暖空巢等惠民服务,让流动人口感受实实在在的温暖。并为流动人口计生家庭提供紧急救助、励志助学、扶贫帮困等关怀服务,发动社区居民共同关心流动人口,共同帮助流动人口困难家庭,帮助其在城市立足发展。

  (四)开展民生关怀,提升流动人口家庭社会融合能力。

  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依法保障进程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对符合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条件的提供入学帮助,尽可能保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教育权利。开展就业帮助,加强劳务工用服务,积极为流动人口解决务工问题,并提供常态化帮扶以及就业辅导。

  (五)创新工作举措,促进流动人口共同参与。

  充分利用辖区公共卫生资源,在流动人口密集地区开展宣传服务活动,普及卫生计生政策法规以及优生优育生殖保健科普知识,利用新兴媒体,在网络平台定期推送健康教育内容,以形成全民共同参与健康创建新风气,引导流动人口主动接受健康教育,形成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健康教育新形态。

  为流动人口提供困难家庭帮扶以及重大疾病救助,深入了解流动人口家庭困难,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合作为流动人口提供方便快捷的卫生疾病保障,在就学、就业方面提供流动人口家庭完善到位的帮扶服务。

  四、保障措施

  (一)完善统筹协调机制。确保流动人口社会融合示范试点工作有效推进,成立街道流动人口社会融合工作协调小组,将促进流动人口社会融合示范试点工作纳入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充分发挥卫生计生部门服务网络优势,主动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工作衔接,各部门积极配合,建立完善的部门协调机制。

  (二)完善信息共享机制。建立流动人口基本信息统一采集、分类补充机制,加快推进妇幼健康、出生登记、计划生育信息的共享,有效整合各部门相关网络资源信息,完善现有的公共卫生服务相关信息系统和流动人口计生信息系统的关联,为流动人口提供方便快捷的便民服务。

  (三)完善财政保障机制。建立和完善流动人口社会融合工作经费投入标准,将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在符合国家、省、市的要求基础上,逐步加大经费投入,使流动人口公共服务经费与需求相适应。

  (四)完善督查考评机制。按照国家卫计委统一要求,开展流动人口社会融合专项评估,将纳入卫计部门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作为平时常规性检查和年终考核评估的重要依据,将试点工作纳入年终考核成绩。

  附件:集美街道流动人口社会融合工作协调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集美街道流动人口社会融合工作协调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吴  平(街道党工委组织委员)

  副组长:张永勇(集美街道卫计办副主任)

  成  员:张国洪(街道计生协会专职副会长)

  陈小姝(街道卫计办计生站站长)

  陈新梅(街道卫生服务中心主任)

  叶秀莲(街道卫计办工作人员)

  黄海方(街道卫生服务中心儿童接种防疫工作人员)

  林惠红(街道流动人口统计工作人员)

  陈  婕(街道卫计办工作人员)

  林  伟(街道卫计办工作人员)

[ 收藏 ][ 打印 ][ 关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