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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XM03206-1200-2018-00662 文    号: 集滨街办[2018]46号
发布机构: 杏滨街道 发文日期: 2018-05-11
名    称: 集美区杏滨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杏滨街道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摘    要: 集美区杏滨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杏滨街道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主 题 词:

集美区杏滨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杏滨街道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 2018-05-11 阅读人数:

  各社区,街属各办、中心,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安委办《关于深刻吸取莆田“5·4”事故教训立即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闽安委办明电〔2018〕12号),从即日起至8月15日,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3个月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按照《厦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厦安办〔2018〕81号)、《集美区2018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要点》(集安字〔2018〕4号)和《集美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结合贯彻落实2018年第二季度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会议精神和《集美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集安字〔2018〕31号),根据辖区实际,制定《杏滨街道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现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厦门市集美区杏滨街道办事处                     

  2018年5月11日

  杏滨街道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刻吸取莆田“5·4”事故教训,根据省、市、区关于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部署及要求,决定从即日起至8月15日在辖区范围内全方位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排查整治事故隐患和管控安全风险,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我街道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4月23日对中国游客在朝鲜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刻吸取事故血的教训,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按照“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坚持企业自查、行业检查、政府督查相结合,着力查隐患、找问题、补短板、堵漏洞,全面管控安全风险,排查整治事故隐患,切实消除安全盲区和死角,集中整治一批安全生产领域事故隐患,打击一批表现突出的非法违法行为,整顿一批严重违规违章企业,关闭取缔一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单位,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辖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检查重点

  (一)辖区各类生产经营和建设单位,重点对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道路交通、铁路、消防、特种设备、渔业船舶、水利、电力、油气管道、燃气管线、燃气、旅游、粉尘涉爆、涉氨制冷、有限空间作业、水电油气等重要基础设施、“三合一”、“多合一”及劳动密集型企业、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以及电厂工程、交通工程等建设项目进行检查。

  (二)结合汛期、夏季高温安全生产特点,严格安全生产措施,坚决防范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三)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及工作部署,强化把隐患当事故对待的意识,按照“控风险、查隐患、防事故”工作思路,狠抓各类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特别是深刻吸取莆田“5·4”事故教训,重点检查类似厂房隐患,切实举一反三、防患于未然,做到安全生产大检查全覆盖。

  三、检查方式

  大检查工作按照“企业自查、行业检查、政府督查”方式开展。企业按照“4个100%”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各社区、各相关部门要严密组织对辖区生产经营场所开展安全隐患检查及督促整改。

  (一)全面自查阶段(即日起至6月15日)。各社区、各相关部门要从安全责任、制度措施、专项治理等方面深挖细究,深入开展政府层面自查自改,坚决堵塞漏洞,严防出现思想上松懈、责任和压力层层衰减等问题。各生产经营和建设单位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全面开展事故隐患排查和安全风险辨识,认真检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如实填写《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自查自改承诺书》(附件)。辨识安全风险和排查事故隐患要做到“4个100%”,即:100%制表列出清单、100%建立台账、100%制订管控措施和整改方案,100%落实事故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并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全面评估。

  (二)行业检查阶段(6月16日至7月15日)。各相关部门要对本行业领域进行全覆盖督查,对本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和建设单位抽查不低于10%;相关部门对辖区内各类生产经营和建设单位做到督促检查全覆盖,对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要督促企业做到闭环管理,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应提请区政府挂牌督办;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要落实“四个一律”“五个一批”要求,严厉打击、及时查处,倒逼生产经营单位有效落实主体责任。

  (三)政府督查阶段(7月16日至8月15日)。街道对各部门、各社区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进行检查。各社区要对辖区内的各类生产经营和建设单位进行全覆盖排查。

  四、组织领导和职责分工

  (一)组织领导。街道成立以街道办主任王意达任组长,主任助理谢松山任副组长,街道各办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街道安委办,办公室主任由谢松山兼任,负责综合协调安全生产大检查日常工作。各社区指派一名工作人员负责开展各片区安全生产大检查。

  (二)职责分工。各社区、各相关部门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和“三个必须”等要求,根据有关文件明确的职责分工,在生产经营单位自查基础上,负责组织开展本辖区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大检查。

  1.各社区负责本片区内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并将检查情况汇总上报街道安监站。

  2.各相关部门根据街道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中各有关部门安全生产有关职责分工,抓好监督检查。

  五、工作要求

  (一)细化实施方案。各社区、各相关部门要根据本片区、本行业领域及单位安全生产实际,深入分析制约安全生产工作的突出问题和关键要素,坚持问题导向,细化、明确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重点内容、标准和要求,落实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各生产经营和建设单位要制定本单位自查自纠工作方案,明确组织机构、责任人员、工作目标、工作内容、时间安排和保障措施,并根据本单位本企业特点,完善应急预案。

  (二)严格落实责任。强化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地方党政领导责任、行业监管责任”意识,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大检查责任,把大检查工作抓实抓深抓细,严查严管,封堵漏洞,做到动员部署到生产经营和建设单位、责任落实到生产经营和建设单位、监督检查到生产经营和建设单位。各生产经营和建设单位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既要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和问题,又要摸清、掌握重大安全生产风险并建立基础台账,把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细落小落实。

  (三)强化监管检查。要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检查程序,加大检查力度,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管理不严格的生产经营和建设单位,严格“四个一律”安全措施。重点对2017年以来各类督导督查检查发现事故隐患未“清零”,以及自查自纠未发现问题或未上报自查自纠情况的企业,严格开展检查督查工作。

  (四)加强宣传报道。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介,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对安全生产大检查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动员、引导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积极举报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和事故隐患。要及时组织报道先进典型和经验,对安全生产大检查走过场、隐患排查治理不力的,对存在重大隐患问题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要予以公开曝光。

  抄送:区政府办、区安办、区安监局。

 

  厦门市集美区杏滨街道办事处         

  2018年5月11日印发

  各社区、各相关部门要安排专人负责大检查工作,并于5月14日前上报各社区联络员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附件: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自查自改承诺书

  附件

  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自查自改承诺书

  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已经收到。按照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要求,本企业(单位)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组织开展并完成安全生产大检查自查自改工作。自查自改期间,本企业(单位)检查    项目,发现安全问题和隐患    项,整改   项,整改率    %;其中重大隐患    项,整改   项,整改率    %,并按照要求建立相关台账。若有不实之处,自愿承担相关责任。

  承诺企业/单位(盖章):

  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

  2018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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