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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XM03206-1200-2018-00835 文    号: 集滨街办[2018]52号
发布机构: 杏滨街道 发文日期: 2018-05-28
名    称: 集美区杏滨街道办事处关于开展201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摘    要: 集美区杏滨街道办事处关于开展201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主 题 词:

集美区杏滨街道办事处关于开展201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时间: 2018-05-28 阅读人数:

  各社区,街属各办、中心,各有关单位及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全面推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凝聚全社会安全发展共识,促进辖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按照国家和省、市、区统一部署,结合辖区实际,定于6月份在辖区范围内组织开展全国第17个“安全生产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思想,深入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以“生命至上、安全发展”为主题,以增强全民应急意识、提升公众安全素质、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为目标,以强化安全红线意识、落实安全责任、推进依法治理、深化专项整治、深化改革创新等为重点内容,开展政治性、专业性、文艺性、新闻性有机结合、富有实效的宣传教育活动,切实推动安全文化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进家庭、进公共场所,为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建设“平安杏滨”营造了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活动主题和时间

  (一)活动主题

  “生命至上,安全发展”

  (二)活动时间

  6月1日-6月30日。在辖区范围(社区、相关单位、企业)同时开展。

  三、组织机构

  街道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街道组委会成员由街道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领导组成,负责指导、研究解决“安全生产月”活动相关事项;组委会主任由街道办主任王意达担任,副主任由街道办主任助理谢松山担任。组委会办公室设在街道安监站,安监站站长林朝华任办公室主任,成员由安监站相关人员组成,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督导各社区、各有关单位和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同时负责组织实施辖区“安全生产月”宣传教育活动。

  四、活动形式

  (一)宣贯党中央、国务院《意见》。宣传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借助各种形式对《意见》进行解读,开展宣贯培训活动,组织学习、深刻领会,增进全社会共识,提高贯彻落实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二)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活动。6月中旬,在辖区举办一场以面向社会、面向基层、面向群众、面向企业的“安全生产咨询日”活动和一场安全生产突发事故处置演练。同时,组织辖区企业参加6月15日区安委办举办的以“生命至上  安全发展”为主题的安全生产咨询活动,现场分设咨询台,负责安全生产现场咨询,并分发宣传材料。

  (三)职业病防治宣传活动。结合“安全生产咨询日”活动,在人员密集场所集中开展职业病防治现场咨询和专家答疑活动,宣传《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和职业病防治科普知识;组织开展职业安全健康监管人员和用人单位培训,强化职业卫生管理和职业病防治能力水平;发放职业病防治宣传手册,提升全社会职业病防治的责任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四)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活动。利用LED大屏幕、宣传车等载体深入企业、社区,播放安全事故警示教育片、主题宣传片和活动标语,面向社会公众开展安全生产警示教育。

  (五)安全生产资格证取证培训。动员、组织辖区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参加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资格取证培训。

  (六)“平安校园”活动。开展防溺水、防火灾、防交通事故等自我防护知识宣传活动,组织开展应急疏散演练。

  (七)“平安交通”活动。广泛宣传“两客一危”、长途客运、旅游包车、危货车辆安全行驶规定,营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八)消防安全宣传活动。通过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提高辖区民众的消防意识。

  各社区、各相关单位和企业要积极参与“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悬挂“安全生产月”标语、安全生产警言警句,在辖区内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舆论氛围。

  五、活动要求

  (一)提高站位,精心组织。充分发挥“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办公室综合协调作用,发动相关单位、企业积极参与“安全生产月”活动。各社区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将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列入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完善、共享资源载体、优化整合提升的宣传教育机制,形成宽领域、多层次、全过程的大宣传格局。

  (二)紧扣主题,务求实效。紧扣“生命至上、安全发展”活动主题,坚持贴近实际、贴近基层、贴近群众,将活动作为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普及安全生产知识,提升全民安全生产素质,推动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的有力手段。在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安全生产主题宣传活动,形成阶段性宣传热潮,不断增强活动实效。

  (三)拓展渠道,大力宣传。要把宣传教育作为遏制重特大事故的重要举措,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利用微信、短信、横幅等载体,设立安全生产宣传栏,实现宣传全覆盖,推动安全知识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

  (四)严格履责,确保安全。活动过程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针对大型群众性活动制定安保工作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细化任务、严格把关,重点加强治安、交通、消防等各项安全管理工作,及时、妥善处理好各类突发事件和异常情况,全力确保活动安全有序进行。

  附件:“安全生产月”活动标语、安全生产警言警句

  厦门市集美区杏滨街道办事处                     

  2018年5月28日

  抄送:区政府办、区安办、区安监局。

 

  厦门市集美区杏滨街道办事处         

  2018年5月2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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