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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XM03902-1200-2018-00752 文    号: 溪府〔2018〕110号
发布机构: 后溪镇 发文日期: 2018-05-09
名    称: 厦门市集美区后溪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强后溪镇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摘    要: 厦门市集美区后溪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强后溪镇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主 题 词:

厦门市集美区后溪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强后溪镇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 2018-05-09 阅读人数:

  各村(居)、场,各相关单位:

  为深刻吸取火灾事故教训,强化我镇社会面火灾防控工作,切实维护我镇消防安全形势稳定,现将《加强后溪镇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厦门市集美区后溪镇人民政府

  2018年5月9日

 

   

  加强后溪镇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近期,莆田仙游、泉州晋江相继发生2起较大火灾事故,其中,莆田仙游“3.25”火灾造成3人死亡,泉州晋江“3.29”火灾造成4人死亡、4人受伤,教训十分深刻。根据市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全市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厦消联﹝2018﹞4号)和集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关于印发加强全区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集消联﹝2018﹞3号)文精神,落实全区“4.3”春夏火灾防控部署会议要求,全力确保当前我镇火灾形势持续稳定,决定在全镇范围内集中开展为期6个月的专项行动。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持续开展火灾隐患综合治理,强力推进消防安全责任落实,不断夯实消防基层基础,切实提高全社会火灾防范水平,坚决预防和遏制亡人火灾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安定稳定。

  二、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10日前)。各相关部门、村(居)要认真分析本辖区、本行业火灾特点和影响当前火灾形势稳定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工作方案,及时组织召开动员部署会议,明确职责任务和工作标准,确保认识到位、领导到位、部署到位、措施到位。

  (二)全面实施阶段(4月10至9月10日)。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原则以及“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工作要求,贯彻落实国务院《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福建省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若干规定》,结合本辖区、本行业的特点开展火灾隐患专项整治。

  (三)总结提升阶段(9月10日至9月20日)。各相关部门要针对本辖区、本行业火灾防控工作进行分析总结。积极配合区消防工作联席会的督导检查,查找工作不足,督促问题整改,建立提升火灾防范工作的长效机制。

  三、工作重点及责任分工

  (一)强力推进两项综合治理。一要根据《关于印发全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集府办〔2017〕122号)的要求,持续推进高层建筑综合治理工作,重点整治前期排查出的问题和《关于核查上报集美区高层建筑综合治理情况的通知》(厦消联办〔2018〕5号)汇总的23个高层住宅小区综合治理问题。有物业的小区,村建办要推动小区物业管理单位落实主体责任,按照合同约定维护管理高层住宅公用消防设施;无物业管理的小区,依照属地原则,社区要组织业主委员会进行维修,并疏导高层住宅小区业主配合物业管理单位或业主委员会开展隐患整改工作。二要根据《集美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集安字〔2017〕19号)的要求,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电气火灾治理时间和步骤,有计划、分步骤地推进工作开展。各单位要加大电气火灾隐患的排查和电工持证上岗、安全用电常识宣传,全面摸排本辖区电气火灾隐患严重区域,并结合美丽乡村建设等政府重点工程和为民办实事项目,逐步规范自建房集中区域电气线路敷设,消除电气安全隐患。

  (二)开展出租屋、居民住宅、“三合一”场所专项整治。要加大城乡结合部火灾隐患治理力度,推进基层网格力量开展日常巡查、联合检查。针对“三合一”场所、私房出租屋、“九小场所”等火灾防控重点,开展“四清一查”工作,即:小场所清违规住人,住宅楼道清违规存放电动车、摩托车和可燃物,住宅阳台清可燃杂物,消防通道清违规停放车辆和障碍物;查违规用火、用电、用气、用油。要指导村(居)民落实生产生活用火用电安全措施,建立村(居)民多户联防网络,加强对老弱病残等弱势群体的消防安全防护;要加强电动车管理,推动设置电动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落实严防严管严控措施;要组织指导社区居民集中开展1次火灾警示教育和疏散逃生演练,提高自防自救能力。派出所要集中开展全镇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督促房屋所有者和业主从严落实群租房“四个一律”措施和电动车“三个决不能”要求,对摸排发现10人以上的群租房,督促增设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坚决遏制“小火亡人”事故。派出所要牵头组织开展“出租房消防安全整治专项督导”,全面检验专项整治工作成效,坚决遏制“小火亡人”和居民住宅火灾多发势头。村建办要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开展管理区域内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三)深化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各村(居)、农场、各部门要将消防安全宣传纳入普法教育,纳入学校课程大纲,纳入干部培训必修课程,广泛开展消防知识大解读、大宣讲、大培训。要注重学用结合,积极开展灭火应急疏散演练,通过理论与实践结合,让消防安全常识深入人心;要组织人员重点深入外来务工人员较多、出租房较集中的区域以及村(居)住宅、小场所,宣传有关消防安全规定和逃生自救技能,增强房屋出租人、承租人防火意识,提高群众的逃生能力。重点突出对农村老弱病残和留守儿童等特殊群体的消防安全教育,定期上门排查提醒,切实提高消防安全意识。派出所要组织消防安全负责人和管理人员以及村(居)、场“两委”开展一次全员培训,重点培训出租屋、“三合一”场所等小场所和村(居)民住宅等消防安全检查内容和要求,督促进一步加大消防安全检查力度,大力整治火灾隐患。

  (四)夯实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社区要继续开展消防安全示范社区创建,9月底前创建达标的社区达到60%以上。结合消防安全示范社区创建工作,全面推广安装电动车集中停放充电库(棚),配备具备定时充电、自动断电等功能的充电设施,并在集中充电库(棚)配置简易喷淋、干粉灭火器、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等消防设施器材,进一步规范电动车停放和充电行为。5月底前,要完成社区(村)、场电动车集中充电库(棚)建址摸排统计,年底前完成社区(村)、场电动车集中充电库(棚)试点工作。要按照派出所、社会事务办等6部门《关于积极推动发挥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火灾防控作用的指导意见》(公消﹝2015﹞289号)的要求,在年初简易消防设施安装经费预算的基础上,加大投入,在老旧居民住宅,宿舍、出租屋、农家乐、小旅馆等亡人火灾多发的场所全面推广安装简易消防设施。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当前已进入春夏季节交替,天干物燥,是火灾易发、高发期,“五一”等节假日期间,人流物流激增,节庆活动增多,发生火灾特别是亡人火灾的风险加大,加之“数字中国”峰会举办在即,大型活动消防安保压力增大,各部门要充分认清做好当前火灾防控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上要再提高,组织上要再严密,措施上要再强化,全面落实各级领导工作责任制,确保全镇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深入排查整治。各部门要集中精力、集中物力,严格整治消防违法行为,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要指导督促相关单位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资金,确保整改到位。消防大队、公安派出所要加大对火灾隐患的执法力度,依法依规开展消防监督执法,尤其是对重大火灾隐患单位,以及整改不彻底、屡查屡犯、明知故犯的社会单位,要从严执法。各部门对消防大队、公安派出所检查通报和自查发现的消防隐患,要明确责任领导和整改时限,确保隐患整改到位。

  (三)强化督导检查。镇政府将对火灾多发高发或者有发生亡人火灾的、或对消防工作重视不足、落实不力的行业主管部门进行约谈。镇消防站将组织对各有关部门火灾防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检查工作措施是否落实到位、隐患整治是否整改到位,切实推进当前火灾防控工作的落实。

  各有关部门于每月23日前报送当月工作开展情况,9月15日前报工作总结。(联系人:卓晓玲,联系电话:6360127,传真:6360127)

  附件: 后溪镇2018年第一季度火情通报

  附件:

  后溪镇2018年第一季度火情通报

  一、全区火情排行榜:杏林街道23起、后溪镇20起、灌口镇18起、侨英街道18起、杏滨街道16起、集美街道2起。

  二、我镇火情形势:2018年第一季度,全镇火情形势较为严峻,共接到起火类警情20起,无人员伤亡。从接到的火警情况分析,主要呈现以下特点:

  1.从火警发生区域依次排序为:新村社区和后溪村火各3起,仑上村2起、龙山社区2起、后垵村2起、前进村2起、英村社区1起、城内村1起。公共场所为:软件园三期3起,杏南中学1起,北站营运中心1起,海翔大道1起。

  2.从起火场所来看,垃圾废弃物类火警最多,共16起,占总数的63.64%,其次依次是居住场所1起、交通工具1起、厂房1起、简易搭盖1起。

  3.从时间段分布来看,火警相对集中的时间段为14—18时,共接到火警12起,占总数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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