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各镇(街) >> 后溪镇 >> 信息公开目录

文字: | |

索 引 号: XM03902-1200-2018-00756 文    号: 溪府〔2018〕120号
发布机构: 后溪镇 发文日期: 2018-05-15
名    称: 厦门市集美区后溪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后溪镇“业安工程”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摘    要: 厦门市集美区后溪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后溪镇“业安工程”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主 题 词:

厦门市集美区后溪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后溪镇“业安工程”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 2018-05-15 阅读人数:

  

  各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努力营造浓厚综治平安建设氛围,根据区综治委员会工作部署,现决定在全镇开展“业安工程”创建活动。现将《后溪镇“业安工程”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责任单位中排名第一的为牵头单位)。 

  厦门市集美区后溪镇人民政府

  2018年5月15日 

  后溪镇“业安工程”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建设“平安中国”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更高水平“平安福建”、市委市政府关于建设更高水平“平安厦门”的部署要求,根据《集美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五安”工程任务分解表的通知》(集综治委〔2018〕2号)要求,从2018年起在全后溪镇开展“家安、路安、食安、业安、心安”等系列平安工程创建活动。现就全镇全面推进“业安工程”创建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方案,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学习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根据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以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为重点,引领广大市民群众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体系,强化安全生产社会共治,完善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拓展安全生产宣传渠道,全力维护大局稳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全面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以各行业“小平安”确保全镇“大平安”,为集美区建设“五大发展”示范区提供有力的安全保障。

  (二)目标任务。打造一批“平安企业”,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坚决预防和遏制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全镇安全生产形势保持持续稳定。

  二、重点任务

  (一)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1.健全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体系。各相关部门要始终把安全生产放在重要位置,加强组织领导,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及“三个必须”有关要求,严格落实领导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明确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厘清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行业监管和专项监管的关系,明确各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职责,推动制定安全生产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责任单位:安监站,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

  2.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意见实施。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厦委发〔2017〕35号)、区委区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厦集委〔2018〕7号)和任务分工,推动各项改革发展任务和工作措施的落实。

  责任单位:安监站、镇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3.严格落实行业主管监管责任。按照“属地管理”、“三个必须”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制定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或工作要点,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部署年度和阶段性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定期通报安全生产事故情况,认真分析事故原因,举一反三,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负有安全生产管理责任的部门要将安全生产工作作为行业领域管理的重要内容,从行业规划、产业政策、法规标准、行政许可等方面加强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督促企事业单位加强安全管理。明确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范围和对象,实行分级分类监管。

  责任单位:安监站,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

  4.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按照“属地管理”、“三个必须”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行业负有安全生产管理责任的部门,要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内生机制,建立全过程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严格落实职业病防治制度措施。指导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和自查自改自报隐患排查闭环管理机制,建立企业重大隐患治理情况向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和企业职代会“双报告”制度。

  责任单位:安监站,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

  5.健全完善责任考核和巡查机制。各相关部门要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绩效与履职评定、职务晋升、奖励惩处挂钩制度,严格落实 “一票否决”。加强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和过程管控,统筹整合、科学设定安全生产考核指标,组织开展本部门半年、全年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注重考核结果运用,提高考核准确性和科学性。跟踪督促重点工作,改进工作、追究责任,推动各项工作有效落实。完善安全生产巡查工作制度。

  责任单位:安监站,镇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二)加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6.建立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持续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整治和打非治违工作,按照《集美区加强重大风险管控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整体方案》(集安字〔2018〕5号)要求,按时序进度要求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健全完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 积极排查各类事故隐患和易导致群死群伤事故的重大隐患,落实管控措施,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责任单位:镇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易导致群死群伤部分:后溪派出所,后溪交警中队、后溪镇村建办,集美消防大队等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

  打非治违部分:安监站、两违办、后溪镇村建办、镇卫计办、经济办、林业站、后溪执法中队、北站执法中队、集美第一国土所、市质监二分局等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

  7.开展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建立大排查大整治、大检查工作责任制,明确重点检查内容和部位,组织开展重点领域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对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建立台账,坚持问题导向,及时组织“回头看”,狠抓隐患整改落实。

  责任单位:安监站、镇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8.落实隐患挂牌督办制度。严格执行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督促企业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实行隐患辨识、公示、治理、销号全过程闭环管理。将隐患整改和督办不力的纳入政府核查问责范围,实行约谈告诫、公开曝光,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责任单位:安监站,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

  9.严格安全监察执法。按照“双随机”、“四不两直”和重点监督检查相结合的执法机制要求,制定实施分级分类监督检查计划和现场执法检查方案。依法依规落实“四个一律”执法措施,严厉打击惩处违法违规行为,彻底治理重大事故隐患,关闭取缔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集中曝光对严重违法违规和重大隐患典型案例。

  责任单位: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

  (三)持续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

  10.开展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专项整治。强化督查检查,根据企业生产经营方式和工艺安全风险特点,分类进行安全监管。督促企业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继续深化反“三违”、罐区、特殊作业、安全设计诊断和自动化控制系统改造提升专项整治。强化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深化经营环节整治,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强化风险管控措施。督促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结合企业实际,完善“一图一卡一册”,开展岗位安全风险分析,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责任单位:安监站、后溪派出所

  11.开展消防火灾安全专项整治。以人员密集场所、劳动密集型场所、易燃易爆场所、高层建筑、城市大型综合体为重点,开展火灾隐患专项整治,紧盯重大活动消防安保工作,研究解决区域性消防安全突出问题、重大火灾隐患整改以及“网格化”消防安全管理。

  责任单位:镇消防站、后溪派出所、集美消防大队

  12.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持续推进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提升工程”。开展校车、危险品运输车、渣土车、“两客一危”等重点车辆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超载、超速、超限、酒驾、毒驾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深化道路交通科技设施建设应用,提升道路交通管理信息化水平。

  责任单位:后溪交警中队、综治办、安监站

  13.开展建设施工安全专项整治。持续深入开展建设施工领域安全专项整治,有效防范建筑起重机械、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深基坑等危险性较大的工程事故发生,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切实提升我镇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水平。

  责任单位:镇村建办

  14.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开展全镇燃气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严格燃气管道安全保护,严厉打击非法从事瓶装燃气生产充装、道路运输、销售经营等行为;严格燃气从业人员身份审查,加强城镇燃气消防安全管理,严防第三方施工破坏,加快整改燃气管道占压隐患。

  责任单位:镇燃气管理站

  15.开展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抓好特种设备领域专项整治,规范电梯、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使用、维护保养、检验检测和气瓶的充装行为,集中解决安全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全区特种设备安全。

  责任单位:市质监二分局,安监站

  16.开展工贸行业安全专项整治。开展有限空间、涉爆粉尘作业场所及涉氨制冷企业专项治理,认真推进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深化工贸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进一步提升工贸行业安全生产整体水平。

  责任单位:安监站

  (四)深化应急救援体系建设

  17.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体系建设。依托区级应急管理机构,落实基层应急管理工作责任、完善制度机制、强化保障措施。督促指导危化品、燃气、建筑施工、运输行业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督促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责任单位:安监站,镇村建办、后溪交警中队

  18.加强应急预案管理。完善综合应急预案和安全管理部门应急预案,协调指导负有安全生产管理责任的行业主管部门编制修订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结合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督促企业加强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培训和演练工作及救援队伍、应急装备物资等保障能力建设。

  责任单位:安监站,镇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19.组织应急救援演练。着力推动各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应急演练常态化机制,开展各重点行业领域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实战化演练,及时总结评估,实现应急演练制度化、专业化、经常化、全员化。

  责任单位:安监站,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

  20.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加强与各类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的沟通,严格落实应急值守和领导带班制度。加强应急物资检查维护,保障各类应急装备、物资处于良好待命状态。强化应急响应,确保应急处置组织有力、响应迅速、处置科学,高效地开展应急处置与救援工作。

  责任单位:镇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五)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21.开展主题宣教活动。要深入开展 “安全生产月”和“安康杯”竞赛、安全生产法律知识“七进”、“安全生产青年示范岗”、《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等系列宣传活动,不断培育和塑造富有吸引力和感染力的安全文化活动品牌,广泛传播安全生产理念和知识,全面提升广大民众和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营造浓厚安全生产宣传氛围。

  责任单位:安监站,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22.加强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负有安全生产管理责任的部门要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三级教育”,深入推进从业人员特别是“三项岗位”人员和农民工的安全培训与考核工作,普及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安全常识。加强以企业班组长、农民工和高危行业企业一线操作人员为重点,把安全生产纳入农民工技能培训内容,严格落实企业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切实做到先培训、后上岗。

  责任单位: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

  农民工培训教育部分:社会事务办,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

  三、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

  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确定“业安工程”工作重点,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加强“业安工程”工作领导,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或者发文进行工作部署,明确各项具体任务的承办部门和完成时限,确保各项创建任务和目标圆满完成。

  (二)持续推进阶段

  对本辖区、本行业生产经营企业开展全方位、全覆盖、不间断的安全巡查,深入开展以隐患排查治理和打非治违为重点的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排查整治各类事故隐患和易导致群死群伤事故的重大隐患,督促企业特别是重点关注的企业严格落实各项管控措施。根据检查发现的问题,全面系统、逐个对照整改,实现闭环管理。同时,对于检查出发现的违法行为,一律依法从严处理。对于重大安全隐患,该停产停业就依法停产停业,全力遏制和防范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三)总结提升阶段

  各部门要对“业安工程”开展情况进行全面回顾和总结,分析存在问题,寻找薄弱环节,巩固成果,总结经验,针对工作中的不足,补缺补漏,同时健全完善长效工作机制,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和目标圆满完成。

  各阶段进度安排将根据市综治办总体方案进行调整。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各有关部门要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平安的高度认识开展“业安工程”的重要意义,把推进实施“业安工程”列入年度安全生产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坚持依法依规、舆论引导、分类实施、以点带面、典型示范的原则,扎实开展“业安工程”各项工作,瞄准短板和薄弱环节,坚决预防和遏制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全面推进企业“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安全管理,形成“平安建设,全员参与”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落实监督责任。各有关部门要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深入开展自查自纠;要切实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坚决打击非法违法行为,细致排查各类事故隐患,对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采取有效措施,及时督促企业单位落实整改。

  (三)营造宣传氛围。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加大对“业安工程”的宣传报道,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同时督促企业利用宣传栏、内部网络、班组活动等载体,引导广大职工群众广泛关注、积极参与,大力营造安全生产“综合治理、齐抓共管”的良好舆论氛围。要对隐患排查治理不力的企业进行集中通报和曝光,形成强大的影响力和威慑力。加大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力度,鼓励群众举报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

  (四)规范材料报送。各有关部门分别于6月20日、9月20日、12月1日前将季度、半年及全年工作总结报送镇安委办。

  联系人:黄雅翔,电话:6264266,电子邮箱:jmhxajz@jimei.gov.cn。

   

  

[ 收藏 ][ 打印 ][ 关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