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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XM03902-1013-2018-00958 文    号: 溪府〔2018〕148号
发布机构: 后溪镇 发文日期: 2018-06-20
名    称: 厦门市集美区后溪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后溪镇关于2018年防范未成年人溺水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摘    要: 厦门市集美区后溪镇人民政府2018年 6月 20日后溪镇关于2018年防范未成年人溺水工作的实施方案为防范未成年人溺亡事故的发生,我镇将加大力度进行防范未成年人溺水工作,各村(居)、农场、各学校、各有关部门务必严格按照镇政府的一系列工作部署,提高认识,强化措施。一、加强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学生及家长意识各有关部门、各学校要大力开展未成年人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学生游泳安全、暑期在外旅游等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四、认真落实工作职责,抓好防范未成年人溺水工作(一)镇社会事务办:要全面掌握辖区内学校安全工作状况,加强对学校周边水坑(池塘)的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指导学校开展防范未成年人溺水工作,加强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学生安全意识。
主 题 词: 巡查;溺水;农场;水坑;防范;宣传教育;学校;学生;游泳;池塘

厦门市集美区后溪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后溪镇关于2018年防范未成年人溺水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 2018-06-20 阅读人数:

  各村(居)、农场、各学校及各有关部门:

  为防范未成年人溺亡事故的发生,现将《后溪镇关于2018年防范未成年人溺水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厦门市集美区后溪镇人民政府

  2018年6月20日

  后溪镇关于2018年防范未成年人溺水工作

  的实施方案

  为防范未成年人溺亡事故的发生,我镇将加大力度进行防范未成年人溺水工作,各村(居)、农场、各学校、各有关部门务必严格按照镇政府的一系列工作部署,提高认识,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全力做好防范未成年人溺水的工作。

  一、加强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学生及家长意识

  各有关部门、各学校要大力开展未成年人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学生游泳安全、暑期在外旅游等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通过辖区宣传栏、LED显示屏、群发短信等形式进行宣传教育。

  学校要加强对学生及家长的安全教育,制作宣传栏,发放《致家长一封信》等多种形式的宣传,进一步提高学生的自护能力和家长的监护意识,预防学生发生意外伤亡事故。

  二、加大日常巡查力度,排除安全隐患

  暑期将至,我镇外来员工数量多,各村(居)、农场和各有关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防范未成年人溺水工作,绝不能存在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要从保障学生生命安全、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出发,切实把防范未成年人溺水工作摆在更加突出、更加重要的位置,早动员、早部署、早落实。巡查员要落实责任,加大废弃工地积水坑、菜地水坑、土坑或存在隐患的水池、水塘巡查力度,对检查出的隐患要落实责任,措施到位,有效防范事故发生,坚决制止未成年人下水游泳、戏水。

  三、加大投入,保障防范措施落实到位

  一是对以前竖立的水泥警示牌进行重新喷漆,确保警示标语醒目。二是对排查到尚未竖立水泥警示牌的水坑、鱼塘,及时进行补立,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水坑(池塘)进行围栏。三是根据我镇实际情况,临时聘请17名村(居)、农场巡查员加强在暑期进行巡查,前进村、岩内村、第二农场各2名,其他村(居)各1名(华侨农场无水坑水塘),每月1600元/人(其中基本工资1500元/人,100元/人为保险费用),巡查时间7月1日-8月31日。

  四、认真落实工作职责,抓好防范未成年人溺水工作

  (一)镇社会事务办:要全面掌握辖区内学校安全工作状况,加强对学校周边水坑(池塘)的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指导学校开展防范未成年人溺水工作,加强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学生安全意识。

  (二)村镇建设规划站:要组织力量对各建设工地进行排查,妥善处理各种建筑废弃坑、洞,并设置禁入警示标志,采取严格防范措施防范未成年人发生意外事故。

  (三)综治办:督促土地巡查员加大力度排查菜地水坑、鱼塘,及时上报镇安监站警示牌缺漏情况,禁止和劝阻未成年人在水坑、鱼塘游泳、戏水。

  (四)镇安监站:加强开展预防未成年人溺水工作,落实水泥警示牌、防护栏设置;将安监站组成并分3个督察组督促村(居)、场巡查员进行督察检查。对巡查工作脱岗、巡查不到位的巡查员,每次扣罚80元补贴,上述情况在巡查期内累计超多3次,对该巡查员进行解聘。凡发生未成年人溺水事故的村(居)、农场年底考核不能评为优秀。

  (五)河长办:要加强后溪流域排查和巡查工作,制止未成年人在河道内垂钓、游泳或戏水,做好加固、设置安全护栏和警示标志等工作。

  (六)各村(居)、农场巡查员:一是对辖区水坑(池塘)等进行登记造册,并将《安全告知书》送达给水坑(池塘)业主;二是对辖区水坑(池塘)进行巡查,发现私自下水游泳、捕鱼的未成年人要采取措施督促其上岸,并立即通知学校、家长进行教育,立即将情况上报镇安监站;三是在巡查工作中要对设置的警示牌进行管护,发现警示牌丢失要及时上报镇安监站,做好巡查记录。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履行职责。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集中力量抓好防范行动。安监站、综治办、社会事务办、镇村建设规划站等部门要充分发挥监督管理职能作用,切实履行职责,密切配合,全面开展防范未成年人溺水工作。

  (二)大力宣传,营造氛围。要大力开展防范未成年人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提高未成年人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三)认真总结,巩固成果。各单位要开展检查验收,认真总结,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进行归纳分析和研究,结合实际提出解决方法和措施,切实巩固防范未成年溺水工作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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